本项目招标人为四川省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智能装备分公司,建设资金为业主拨付的工程计量款,钢结构制造产业基地项目总规已报公司审批完成,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总平道路工程劳务合作进行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本项目为四川省钢构智造有限公司钢结构制造产业基地项目,建设地点为眉山市东坡区甘眉工业园区。建设内容包括:新建联合厂房、表面处理单元、成品棚、废料库、危化库、宿舍楼、食堂、行政办公楼以及与之相配套的公用设施 ,厂区室外工程等 。本项目总体规划用地面积为689.86亩,总建筑面积307895.21平方米,其中新建地上建筑面积307696.46m2,地下建筑面积198.75m2。
2.2招标范围与标段划分
详见本公告附表一。
2.3工程质量: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工程交工验收合格、竣工验收优良。
2.4安全目标:符合国家、省市级地方相关安全法规、管理规定的要求,且不发生等级安全事故。
2.5缺陷责任期和保修期:从通过业主验收起算,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保修期为24个月,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6工期要求:2024年4月-2024年12月(间断施工),该工期为预估工期,实际开工及完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若建设单位、招标人在施工过程中要求缩短或延长工期,中标人应予配合。
2.7环保水保要求:符合国家、省市级地方有关环保、水保的要求,有效控制环境污染,节约利用土地资源,水保措施落实到位,满足环保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3.1.1资格要求:①招选人为供应商库内信用等级B级及以上劳务供应商,或四川省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合格协作方库》内单位或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合格分包商库协作方资源库,同时未被列入四川省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不合格分包商库》及《黑名单库》。
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开户信息表。
3.1.2资质、业绩要求:详见本公告附表二。
3.1.3财务要求: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能提供建筑劳务并能按照国家现行税收政策足额开具相应服务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财务状况良好,没有经济方面的亏损或违约行为。
3.1.4人员要求:详见本公告附表三。
3.1.5机械设备要求:详见本公告附表四。
3.1.6信誉要求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 //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选;
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选。
3.2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4.履约保证金
采用现金时,信用结果为 B 级的协作方缴纳中选合同金额的 3%,信用结果为 A 级的协作方缴纳中选合同金额的 2.5%,信用结果为 AA 级的协作方缴纳中选合同金额的 2%; 采用银行保函时,履约保证金的缴纳比例为中选合同金额的 10%。合同履约完毕,对现场工程质量检测合格并签订合同终止协议后退还。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之前,按投标人须知的规定向招标人指定的银行账户提交人民币3万元 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人应确保银行汇票真实有效,提供虚假汇票的投标无效。
6.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 2024年3月19日9:00时至2023年3月26日下午17:00时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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