磋商公告
(请登录)长宁县城乡水务有限公司(采购人)委托,拟对长宁县“十四五“期间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芭蕉湾水库、太平水库、红岩水库、龙船岩水库、凉风水库、天井水库、同心水库、破牛滩水库)监理服务采购项目 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RCBH〔2024〕-0325。
2.采购项目名称:长宁县“十四五“期间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芭蕉湾水库、太平水库、红岩水库、龙船岩水库、凉风水库、天井水库、同心水库、破牛滩水库)监理服务采购项目 。
3.采购人:长宁县城乡水务有限公司。
4.采购代理机构:四川融创标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资金情况、结算方式
1.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预算金额:329863.9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
长宁县城乡水务有限公司拟对长宁县“十四五“期间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芭蕉湾水库、太平水库、红岩水库、龙船岩水库、凉风水库、天井水库、同心水库、破牛滩水库)监理服务进行采购。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宜宾市企业“E路阳光”公共服务平台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声明及承诺书原件。
8.根据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条件(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供应商须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参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相关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磋商文件自2024年3月20日至2024年3月26日9:00-12:00,下午14:0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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