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所在地区:中国-山西省-临汾市
1.招标条件
本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根据《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HJ 1209-2021)要求,需委托第三方检测单位对公司焦化厂、公辅厂、化产品回收厂、储备煤厂、焦油加工厂、苯精制厂、甲醇厂、炭黑厂的土壤环境和地下水开展2024年度自行监测工作,同时编制土壤和地下水监测方案、监测报告。土壤预计布设70个监测点位,地下水布设7个点位,且地下水监测频次为丰水期、平水期、枯水期各一次。
2.2 服务内容:对公司焦化厂、公辅厂、化产品回收厂、储备煤厂、焦油加工厂、苯精制厂、甲醇厂、炭黑厂的土壤环境和地下水开展2024年度自行监测工作,同时编制土壤和地下水监测方案、监测报告。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月完成该项目服务:30个工作日完成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方案并通过专家评审,90 个工作日完成土壤采样监测并出县监测报告,丰水期、平水期、枯水期采样结束后一个月内出县地下水监测报告。
2.4 服务要求: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方案需通过专家评审,并提交纸质版的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方案、监测报告各6套、word电子版各1套。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方案、监测报告在上级生态环境部门完成报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3.1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在有效期内的CMA认证证书,具有土壤和地下水监测能力;
3.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须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或报告,如截图不清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可现场查询)。
3.3其他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 3 - 19 18:00至2024- 3 - 24 18:00 (北京时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4- 4 - 10 9: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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