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金额:360万元,投标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投标无效。
采购需求:为加强核定计税依据的公开、公平、公正性,提高办税效率,降低执法风险,减少纳税人的纳税成本,国家税务总局连云港市税务局现决定对市区(不含赣榆区)范围内不动产(含房屋、土地,下同)转让价格评估、旧房转让重置成本评估、税务机关存量房交易价格评估系统的标准房基准价格评估工作予以政府采购。
对项目采购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与采购人联系,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合同履行期限:3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根据连财购〔2023〕4 号文件精神,第(2)、(3)项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详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格式。
2.落实政府采购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46号)、苏财购45号,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应提交填写完整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并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三级(含)以上房地产评估资质(提供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具有土地估价机构备案函(提供有效备案函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备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供应商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
(2)中标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03月26日18:00:00止(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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