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南平工业园区保障性租赁住房电梯采购项目(项目名称)项目,招标人为南平市新城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电梯工程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南平工业园区保障性租赁住房电梯采购项目
2.2建设地点:南平市延平区;
2.3项目规模:合同包1南平工业园区保障性租赁住房2台电梯,合同包2科技创新产业园二期保障性租赁住房2台。
2.4招标范围和内容:电梯设备采购、安装及相关服务,运输、税费、安装、调试、维护、检验、验收(包括经相关部门检验)、维保及售后服务等,以保证设备运行符合技术要求。
2.5招标最高投标限价为:合同包1最高限价为人民币伍拾柒万元整(¥570000元);合同包2最高限价为人民币伍拾柒万元整(¥570000元)
2.6技术规格: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2.7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位置;
2.8交货期:接到业主指令后60个日历天内交货,设备到货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安装调试并通过相关部门检测和验收合格取得电梯使用证并移交投入使用。
2.9质量要求:符合《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GB50310-2016)、《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7588-2003)及第1号修改单、(GB/T10059-2009)《电梯试验方法》、(GB/T10060-2014)《电梯安装验收规范》、(GB/T10058-2009)《电梯技术条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及电梯使用当地技术监督部门的电梯验收规范及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与其他验收依据规定的技术条件不符时,以其中最高的技术要求或技术条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必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相应服务的制造商(包括在中国注册的外国独资或中外合资、合作企业,下同)或其为本项目唯一授权代理商(或经销商)。
其中:1)①、所投电梯产品的制造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乘客电梯),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②、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安装、修理)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乘客电梯),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
2)投标人是经销商或代理商的,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或经绡商参加投标(需提供委托书),且一个代理商或经绡商只能代理一个品牌的电梯产品,若同一品牌的电梯整机制造商授权两个及以上的投标人,均作无效标处理。
3.3投标人需提供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函。
3.4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须提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均须注明网址)。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3月 18日08:00:00至2024年4月8日8:30:00(请登录)获取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手机:1366110461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kai@dlzb.com
电话:010-53658213
QQ:1634601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