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新建北京至雄安新区至商丘高速铁路雄安新区至商丘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20〕174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石家庄工程项目管理部。招标人为中国铁建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雄商高铁衡水枢纽四电项目经理部。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工程名称:雄商高铁衡水枢纽项目。
2.2工程概况
新建北京至雄安新区至商丘高速铁路雄安新区至商丘段四电及相关工程XSSD-1标段负责雄商高铁衡水枢纽段施工,里程(DK258+057至DK289+007)。其中包含正线长度30.95km,石济客专北东联络线下行联络线线路长度4.786km;上行联络线线路长度5.593km,石济客专西南联络线下行联络线线路长度4.309km;上行联络线线路长度3.845km;新建呼家村线路所、岳家村线路所、衡水南站以及衡水北站、杜家村线路所过渡改造。工程包含通信、信号、电力、牵引供电、四电独立强电房屋、信息、防灾等相关工程。
2.3招标内容:详见附件1:招标物资一览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
3.1.2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1.3投标人应提供2021至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新注册的公司不需提供);
3.1.4投标人和投标物资生产企业应提供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1.5供应物资属于国家及相关部门颁发生产许可、行政许可、进网许可范围内的,应提供相应的许可证明;
3.1.6不接受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投标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不接受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铁建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供应商。投标人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一年无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的查询结果;投标人不能为失信被执行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查询记录;
3.1.7同一包件内不允许投标物资生产企业及其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且允许代理商投标的包件同一投标物资只允许授权唯一投标人;
3.2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专项资格要求见附件一:招标物资一览表。
3.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物资,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4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
3.5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卖时间为:2024年3月18日至2024年3月22日17时00分。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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