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60,2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关于采购延川县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创建示范期内维护工作技术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460,2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3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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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其他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 460200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460,200.00 | 23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定之日起2年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关于采购延川县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创建示范期内维护工作技术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68号 (3)《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90号(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141号)(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8)《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9)《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关于采购延川县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创建示范期内维护工作技术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3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或2023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提供开标日期前3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已缴存的2023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6.供应商应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非企业单位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8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土地估价机构备案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18日至2024年03月22日,每天08: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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