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上虞区舜兴电力有限公司灯具维修备品框架采购项目(第二次)工作已具备条件,招标人绍兴建元电力集团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
2.招标范围
标包划分 |
项目名称 |
规格型号 |
含税单价控制价 (元) |
供货期 |
标一包1 |
绍兴市上虞区舜兴电力有限公司灯具 维修备品框架采购 项目(第二次)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自接到订单之日起15天内, 按照项目单位要求送达指定 地点,并须经项目单位检验合格。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本条款以及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的所有资格要求:
专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同结构、相同型式、同等或同类型或以上技术规格产品的生产、制造或销售能力。并且投标单位在与规范相同或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有过成功的交货和运行经历。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承担本项目的技术能力、经济实力以及良好的信誉。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具有全面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技术、管理、经验、信誉、资金、装备、资信等方面的要求。
4、在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以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中国家电网公司、浙江省电力公司为准)被国家电网公司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中,对处理措施为在公司系统招标采购中列入永久黑名单的供应商(包括被暂停或取消中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在招标活动中作出相应处理。
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投标人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惩戒”。
6、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需在商务文件中提供在国家企业
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包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查询结果(查询日期应在投标截止日前20天内,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文件的电子版)。
7、投标产品不得选配缺陷责任期(自设备投运之日起两年内)发生产品质量问题导致设备停运检修的组件材料制造商的产品。
8、本标活动不接受贴牌代工以及任何分包、转包行为的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及投标文件递交
线上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03月22日下午16:00之前(北京时间);线上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4月08日10:00之前(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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