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丰置业新都区大丰60亩房地产开发项目示范区装修工程施工 / 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香丰置业新都区大丰60亩房地产开发项目示范区装修工程施工 / 标段已由新都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川投资备【2310-510114-04-01-879335】FGQB-040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香丰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非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成都香丰置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新都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投资备【2310-510114-04-01-879335】FGQB-0404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新都区大丰街道高家社区 6 组、太平社区 8 组。
2.2 项目规模:总建筑面积约1355.04㎡,其中售楼部面积约919.28㎡、样板间面积约435.76㎡。
2.3 计划工期: 5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及界面划分表所示范围;
2.5 标段划分:施工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须具有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3.1.2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3.1.3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
3.1.4所有投标人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
3.1.5 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6财务要求:无财务要求;
3.1.7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近年(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单项合同金额 800 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装饰装修类工程施工业绩。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1个。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4月01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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