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本招标项目香丰置业新都区大丰60亩房地产开发项目示范区景观工程施工 / 标段已由新都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川投资备【2310-510114-04-01-879335】FGQB-040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香丰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非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成都香丰置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新都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投资备【2310-510114-04-01-879335】FGQB-0404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香丰置业新都区大丰60亩房地产开发项目示范区景观工程;
2.2建设地点:新都区大丰街道高家社区 6 组、太平社区 8 组;
2.3建设规模:景观面积约9302.25㎡;
2.4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及界面划分表所示范围;
2.6标段划分:本次施工招标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须具有 有效营业执照及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3.1.3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
3.1.4所有投标人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
3.1.5拟派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具有/,/(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6财务要求:无财务要求;
3.1.7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近年(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或正在施工或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2021 年 01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或正在施工或新承接的的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400 万元的景观绿化类工程施工项目业绩。【注: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已完项目提供),类似项目业绩时间正在施工或新承接项目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已完成项目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竣工时间为准,业绩金额等在业绩证明材料中体现即可。】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1个。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3月07日起(请登录)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得“拟投标项目回执”。
4.2招标人 不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3月29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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