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市东部区域山洪灾害防治工程(白碱滩东段)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克拉玛依市东部区域山洪灾害防治工程(白碱滩东段)已由白碱滩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克白(高)发改发14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其他,项目出资比例为:其他100.0%,项目法人为刘刚锐,招标人为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克拉玛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农业和水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北部,距离白碱滩区约5千米。
2.项目规模:新建A段防洪堤,上游新建谷坊群1#-21#谷坊群蓄滞洪堤,形成东防洪系统,新建过水路面及排洪渡槽等施工内容。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标段(包)编号 |
标段(包)名称 |
工期要求(日历天) |
标段合同估算价(万元) |
建设规模及内容范围 |
E6502003909000102001001 |
克拉玛依市东部区域山洪灾害防治工程(白碱滩东段) |
203 |
3900.0 |
本项目全套施工设计图纸、设计变更、设计确认书、招标答疑等范围内包括的全部施工内容,以及全部施工内容的保修责任和义务,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管理及协调配合服务等工作内容。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具有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以及由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担任过类似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且无在建项目。
3.投标其他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具有在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至少3项类似业绩; 3)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暂停、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24年03月13日至2024年03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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