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中国铁塔陇南市分公司能源业务客户“送温暖”活动相关物品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2024年中国铁塔陇南市分公司能源业务客户“送温暖”活动相关物品采购项目。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陇南市分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请登录)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
1.5采购预算金额:7.1万元(含税)。
1.6成交单位数量及成交份额:
1家,成交份额:100%。
1.7本项目最高限价
□不设置最高限价;
■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7.1万元(含税),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预算金额:7.1万元(含税)。
2.2采购内容:带“中国铁塔”LOGO的保温水杯共1200个,其中武都、礼县、徽两各200个,宕昌、成县、西和、康县各130个,文县80个。
2.3供货期:按采购人时限要求。
2.4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
2.5配送地点:根据采购人指定。
2.6质量要求:符合本项目技术规范书要求。技术规范书没有要求的,应当符合同类产品(或服务)的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
2.7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3.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供应商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3.3 供应商须能够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发票。
3.4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3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3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发布的生效判决为准,网址:wenshu.court.gov.cn);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3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发布的生效判决为准,网址:wenshu.court.gov.cn);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列入“中国铁塔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其下属分公司、子公司列入同类产品(服务)“黑名单”且处于有效期之内、在全国或甘肃省范围内禁止参加同类产品(服务)采购活动的。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
4.谈判文件的获取
4.1谈判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3月15日00时00分至2024年3月19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谈判文件费用: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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