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项目概况:2.1工程名称:保定市徐水区刘伶东路雨水提升排水防涝泵站建设项目2.2项目建设地点:保定市徐水区刘伶东路北侧、瀑河西侧2.3项目概况:新建雨水提升泵站一座。雨水流量约2.5立方米/秒,设计扬程约6.0米,站区平面呈矩形,占地面积1184.37平方米,刘伶路雨水经泵站提升后排入泵站东侧瀑河2.4计划工期:2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4月16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2月31日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业绩要求:无
3.1.3财务要求: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投标人须提供企业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1.4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
3.1.5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3)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模块化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技术部分(暗标)的编制应按“投标文件暗标部分编制要求”编制,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4)本项目预留不低于预算总额的4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本项目投标人需将上述预留份额按规定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中型、小型或微型企业。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型、小型或微型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文件中须附承诺书。)。
3.1.6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3-14 09:00至2024-03-20 17:00(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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