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江源区综合治理人工造林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日期:2024年03月14日
江华瑶族自治县林业局(采购人名称)的湘江源区综合治理人工造林项目 (项目名称)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湘江源区综合治理人工造林项目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永江财采计【2024】
3、委托代理编号:HR-
4、采购项目预算: 459.0627万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其它
6、评标方法:t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
7、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t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具体时间(依合同约定)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t投标保证金:不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 2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90000.00元。
t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10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t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3 %。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标的预算 |
最高限价 |
湘江源区综合治理人工造林项目 |
湘江源区综合治理人工造林项目 |
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
5350亩 |
4590627.00元 |
4590627.00元 |
备注:代理服务费及专家评审费由采购人另行支付。 |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分包给中小企业。
3、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投标人拥有种植绿化苗圃基地和苗木种植技术、种植经验(需提供苗圃基地土地流转协议或施工合同)。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4年03月16日至2024年03月22日,每天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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