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铁塔能源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2024年南平换电业务换电柜建设项目(ZJZT-2024-10821)。
1.2采购人:铁塔能源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
1.3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并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本项目采购内容为2024年南平换电业务换电柜建设,不含税总预算为17.57万元,含税总预算为19.15万元。
名称 |
采购换电柜数(个) |
类型 |
换电柜数量(个) |
不含税单价基准价(不含安全生产费)/元 |
不含税安全生产费/元 |
不含税单价基准价(含安全生产费)/元 |
换电柜建设不含税总价/元 |
税率 |
换电柜建设含税总价/元 |
南平市换电柜建设 |
50 |
新站新增12仓单柜建设安装包干费用(元) |
35 |
4014.71 |
80.29 |
4095.00 |
143325.00 |
9% |
156224.25 |
同站扩容12仓单柜建设安装包干费用(元) |
15 |
2117.65 |
42.35 |
2160.00 |
32400.00 |
35316.00 |
|||
合计 |
175725.00 |
191540.25 |
(注:本项目采购数量为预估数量,具体执行数量以实际下达订单为准。)
1.6采购包划分:
■不划分
□划分:采购包一:;采购包二:…
1.7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
■一家,中选份额比例为100%
□/家,中选份额比例:第一名:/;第二名:/
1.8★本项目最高限价
□不设置最高限价
■设置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应答折扣限价为【100%】。参选报价超过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铁塔能源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2024年南平换电业务换电柜建设项目
2.2★免费保修期:本项目工程保修期自工程完工,进行交付验收,从签署交付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至少12个月。
2.3★计划工期:具体工期以甲方单项工程施工订单为准。
2.4★建设地点:福建省内,具体以实际订单地点为准。
2.4产品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达到国家、行业及采购人的内部有关服务规范、标准、规定。
2.5★承包方式:换电柜和磷酸铁锂电池由甲方提供,其他材料由乙方提供。
2.6★合同有效期: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直至本合同项下(含所有订单项下)所有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本合同项下的所有订单下发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或在框架金额(合同上限)执行完毕止,以先到的为准。
2.7项目类型:工程类。
2.8★工程质量标准要求:验收合格,达到国家、行业、中国铁塔的内部有关技术规范、标准、规定及设计的要求。
2.9订单截止日按以下规则确定:
订单截止日按以下规则确定:原则上订单截止日为2024年12月31日。
①当订单项下的份额执行不足框架金额的50%时,订单截止日自2024年12月31日的次日起计算,自动顺延6个月;
②当订单项下的份额执行不足框架金额的70%时,订单截止日自2024年12月31日的次日起计算,自动顺延3个月;
③当合同到期但新批次集采未及时衔接的,订单截止日自2024年12月31日的次日起计算,自动顺延1个月。
本项目合同的订单截止日仅在符合条件下自动顺延一次,自动顺延的规定应严格在框架金额上限内进行。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企业性质: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依据: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扫描件或其他行政主管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必要时通过网络查询。】
3.2控股管理关系
(1)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应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2)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应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应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3增值税发票要求:承诺中选后参选人为本项目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结算。【评审依据:提供承诺函。】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评审依据:提供非联合体声明函。】
3.5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内(自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或福建铁塔列为“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列入【同类产品】“中国铁塔全国/福建铁塔供应商黑名单”的,或者被列入【所有充分竞争采购领域的产品】“公司级黑名单”的。
【评审依据:提供承诺函】
3.6信用要求:参选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信用中国”网站的信用信息报告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截图。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参选无效。
【评审依据:①提供上述网站的相应查询材料。②由评审委员会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参选人信用记录。③参选人提供的材料与评审委员会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评审委员会的查询结果为准。④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评审委员会无法查询参选人信用记录的(评审委员会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参选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一并存档),以参选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
3.7资质要求:参选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具备国家电力监管委员监管机构或国家能源监管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至少含承装类)五级或以上资质。
【评审依据: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扫描件。证书有效性以相关最新政策规定为准。上述“改革方案”为国家发布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如参选人已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则按照相应政策调整文件认定企业资质。若因国家政策影响,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且当地行政主管部门暂未开展续签或补办程序,请提供国家或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政策文件进行补充说明。评审委员会可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信用能源核查资质证书的真实、有效性。】
3.8安全生产许可证:参选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评审依据: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扫描件。若因国家政策影响,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且当地行政主管部门暂未开展续签或补办程序,请提供国家或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政策文件进行补充说明。】
3.9三类安管人员:本项目要求参选人具备以下人员要求:
具有通信主管部门或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
①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1人;
②项目负责人: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1人;
③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1人。
【注:企业主要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三者之间不得复用】
【评审依据:以上人员需提供:
①提供相关人员清单;
②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扫描件;
③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扫描件(证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证书封面(若有)、证书正文页、聘用企业名称、证书有效期页/相关认证平台查询的证书有效期截图(参选人附上对应查询网址以备核查)/其他有效性的证明材料);
④提供相关人员2023年5月1日起至参选应答截止之日止(任意连续3个月)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参选人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的单位缴费信息记录(缴纳社保主体名称应是参选方或其分公司(母公司或子公司不认可)如缴纳主体为分公司,需提供与总公司的隶属关系证明材料,社保缴费信息记录应至少体现:1)参选人名称;2)社保经办机构名称;3)逐月的缴费信息记录或缴费起止始时间。上述信息资料不全或提供的材料模糊不清,则不予认可。)
⑤上文中所列的“有效期”须覆盖至本项目的应答截止之日,评审委员会可通过网络核查资质证书的真实有效性。】
3.10业绩要求:参选人需提供至少一份2021年1月1日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换电柜安装或者电源类施工的相关业绩,且业绩金额≥10万元。
【评审依据:(1)若为单项合同:需提供单项合同关键页、部分发票(无需全额)。(2)若为框架合同:需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采购订单/结算单/委托单、部分发票(无需全额)。(3)上述涉及的合同关键页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标的、合同金额页(如有)、双方签字盖章页。(4)若提供的单项合同/框架合同业绩为原联合体参选/参选的,除须提供该合同证明材料外,还须提供原联合体协议书(含参与本次采购项目的参选人所承接的合同内容及相关合同金额/份额占比)。(5)单项合同业绩金额及业绩时间以合同含税金额及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合同业绩金额及业绩时间以采购订单/结算单/委托单含税金额及其下单时间为准。(6)上述相关材料需提供复印件/扫描件,若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不完整或者模糊无法认定的,则该份业绩不予认可。】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5.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3月14日23时00分至2024年3月18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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