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寿县大件垃圾拆解破碎设备采购项目(项目名称)设备采购 / 标段
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仁寿县大件垃圾拆解破碎设备采购项目(项目名称)已由仁寿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仁发改【2021】26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仁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四川采悦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大件拆解破碎设备 设备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仁寿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仁发改【2021】264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仁寿县城南信利大道。
2.2 建设规模:仁寿大件垃圾拆解破碎中心建设项目,场地面积为3387.07㎡,新建处理能力50吨/天的大件垃圾处理线二条,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大件垃圾分类拆解车间、库房、维保用房、门卫室及配套设施,用于城市大件垃圾得拆解破碎处理。
2.3 总投资:项目估算总投资1200万元(本次设备采购最高限价为352万元)
2.4 招标范围:货物清单所含相应货物
2.5 计划工期: 30日历天
2.6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质量标准,满足设计要求达到合格。
2.7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8 标段划分: 1个标段,具体划分为:设备采购一个标段。
2.9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10 本次招标采用纸质招标。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者授权经销商;若投标人为授权经销商,应取得由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投标许可的唯一授权书(授权书需加盖授权人鲜章)资质(对制造商资质有要求的,应分别列出并注明),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2投标人业绩要求:
□近年( /年 /月 /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供货)不少于 /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
?无投标人业绩要求。
3.1.3投标设备业绩要求:
□近年( / 年 / 月 /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供货)不少于 /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
?无投标设备业绩要求。
3.2 本次招标 □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多种设备打包采购的,招标人应选择其中主要设备要求投标人提供授权,主要设备包括: /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3月15日 09:00至 2024年3月21日 23:59(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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