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非政府采购项目)
三、招标项目概况:
序号 |
采购内容 |
要求 |
服务机构 |
服务期限 |
预算金额 (人民币) |
1 |
浙江省金华市人民检察院食堂食材定点供应单位选定项目 |
蔬菜类;水产、冻品类;家禽、鲜肉类;蛋和豆制品类;水果类;粮油、调味品、干货类;饮料、冰鲜奶类等食材定点配送服务,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招标需求”。 |
1家 |
1+2年 |
60万元 |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在金华市区(婺城区、金东区、开发区)具有固定服务网点的企业,具有食品流通(或经营、或生产)许可证(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情形可提供备案材料)。
3.本招标项目谢绝以联合体的形式参加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
1.发售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3月22日(8:30-11:30,下午13:30-16:30,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手机:13520858862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xuyu@dlzb.com
电话:400-111-8900
QQ:17847036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