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96,899.00元
采购包1(闽侯县旧城改造安置房A15#楼既有桩基扩大检测质量认定检测服务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996,899.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996,899.00元
磋商保证金: 9,968.99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1-1 |
C99000000-其他服务 |
桩基鉴定 |
1(项) |
否 |
符合设计规范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996,899.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格有效的建设工程综合检测机构资质(包含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专项资质)或具备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专项资质,且供应商须在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公布的“2024年度福州市鉴定机构信息公示名单”内。(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及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2024年度鉴定机构信息公示名单内的鉴定机构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原件备查。);(2)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四、简化资格证明材料”的相关规定:(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 (格式详见附件),若按附件内容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2)若供应商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供应商可刪减承诺事项,如刪去其中的某条承诺事项,则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节能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03-13至 2024-03-2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截止时间:2024-03-25 09:30: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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