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围场县清洁能源基地项目(一期三峡电能100MW风电项目)EPC总承包项目已由承德市行政审批局以承审批核字2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承德长电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企业自有资金20%,融资80%,招标人为承德长电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河北省围场县清洁能源基地项目(一期三峡电能100MW风电项目)位于河北省承德市围场县境内,具体位于东经116°58′~117°04′之间,北纬42°03′~42°08′之间,风电场南高北低,地势开阔,场址区海拔高度在1200m~1400m之间。风电场东侧有G510国道线,对外交通较为便利。本项目总规划装机容量为100MW。拟安装16台单机容量6.25MW混塔风力发电机组(如因项目需要,可采取安装13台7.7MW混塔风力发电机组形式,投标人在技术方案中需提供两种方案),新建一座220kV升压站及附属配套设施,配套建设15MW/60MWh储能装置(根据需要,储能设备或可采取租赁共享储能电站容量的方式),升压后通过新建1回220kV线路接入华能200MW风电项目配套建设的升压站,与多个项目打捆后,以1回220kV线路接入规划的牌楼500kV变电站的220kV侧并网运行。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项目包含但不限于升压站、风电场区、集电线路、送出线路及对端间隔。从前期合规手续办理、接入系统批复、勘察设计、设备采购、土建工程施工、设备安装及调试、240h试运行、生产准备、移交生产、竣工验收及质保期两年内的全部工作(详见招标文件)。计划工期:274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以实际开工时间为准 , 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 12 月 31 日。缺陷责任期:2年(其中风机、塔筒5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项目实施能力。(2)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3.1.3业绩要求:具有类似施工总承包工程施工经验。至少具有2个100MW及以上规模风电工程项目 EPC 总承包的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原件扫描件。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5其他要求: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最多两家单位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只许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两家投标人组成联合体。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3-15 09:00至2024-03-19 17:00(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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