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JJHZ
2.项目名称:滨江院区幕墙泛光照明工程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非政府采购项目)
4.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提交方案最终报批稿并报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审批通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6.采购需求:
序号 |
标项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最高限价(元) |
简要规格描述 |
1 |
幕墙泛光照明 |
1 |
338267.00 |
338267.00 |
本工程施工图范围内对应的泛光照明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1、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5、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签署的时间为准】,承担过类似泛光照明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为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 如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不能完全体现业绩要求的具体表述,需同时提供其他相关的竣(交)工验收资料。其他相关的竣(交)工验收资料,仅指竣(交)工验收阶段及之后签署的工程资料,如竣工图、工程价款最终结算凭证等的复制件。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1)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有效期内);
(2)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
(3)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4)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为准】,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类似泛光照明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为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 如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不能完全体现业绩要求的具体表述,需同时提供其他相关的竣(交)工验收资料。其他相关的竣(交)工验收资料,仅指竣(交)工验收阶段及之后签署的工程资料,如竣工图、工程价款最终结算凭证等的复制件。
(三)其他
1、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结果为准);
2、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91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3月14日至2024年3月20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500元整,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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