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一:天水长城果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事宜所涉及的清产核资专项审计项目;(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包二:天水长城果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事宜所涉及的资产评估项目(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三、预算总金额:0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包一: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能及时提供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1)提供近三年内任意一年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的企业则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提供截止本项目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提供截止本项目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保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提供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三证合一代码证)。
3、具有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拥有不少于5名(含)执业注册会计师;
4、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具有良好的业务信誉,近三年没有受到行政处罚及行业协会的自律惩戒(提供承诺函):近3年有类似项目业绩,并提供业绩证明。
6、投标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投标人所属地”网站(www.gscredit.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投标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包二: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能及时提供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1)提供近三年内任意一年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的企业则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提供截止本项目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提供截止本项目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保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提供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三证合一代码证)。
3、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控制度;具有与评估对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和专业特长(提供5名及以上执业人员的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具有资产评估资格,并提供机构备案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6、近三年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评估/咨询类5个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7、近3年无违法违规记录或有违规情形但经有权部门认定完成整改的(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8、投标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投标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甘肃/投标人所属地”网站(www.gscredi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五、获取招标文件
2024年3月14日—2024年3月18日,每天9:00~11:3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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