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市第二人民医院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海东市第二人民医院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请登录)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3月25日14: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请登录)
项目名称:海东市第二人民医院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2086100
最高限价(元):20861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海东市第二人民医院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设备采购项目数量: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预算金额(元):2086100单位: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简要规格描述: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日内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磋商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磋商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磋商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经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截图);
(5)本项目不接受磋商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6)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7)1)投标供应商为生产商的,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的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证;投标供应商为代理商的,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的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和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证;2)进口产品需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14日至2024年03月20日,每天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手机:1366110461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kai@dlzb.com
电话:010-53658213
QQ:1634601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