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财政):LKZX2024-CG007
项目名称:榕江县政府2024年投资建设项目预(概)算评审及2024年财政监督检查第三方服务机构采购项目
交易项目编号:P52263220240001N4
预算金额(元):2900000.00
最高限价(元):标包1:,标包2:,标包3:,标包4:,标包5:,标包6:,标包7:,标包8:,标包9:,标包10:,标包11:,标包12:,标包13:,标包14:,标包15:
采购需求:
标项1
标项名称:榕江县政府2024年投资建设项目预(概)算评审及2024年财政监督检查第三方服务机构采购项目包1(投资建设项目预(概)算评审)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225000.00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标项2
标项名称:榕江县政府2024年投资建设项目预(概)算评审及2024年财政监督检查第三方服务机构采购项目包2(投资建设项目预(概)算评审)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225000.00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标项3
标项名称:榕江县政府2024年投资建设项目预(概)算评审及2024年财政监督检查第三方服务机构采购项目包3(投资建设项目预(概)算评审)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215000.00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标项4
标项名称:榕江县政府2024年投资建设项目预(概)算评审及2024年财政监督检查第三方服务机构采购项目包4(投资建设项目预(概)算评审)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215000.00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标项5
标项名称:榕江县政府2024年投资建设项目预(概)算评审及2024年财政监督检查第三方服务机构采购项目包5(投资建设项目预(概)算评审)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215000.00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标项6
标项名称:榕江县政府2024年投资建设项目预(概)算评审及2024年财政监督检查第三方服务机构采购项目包6(投资建设项目预(概)算评审)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215000.00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标项7
标项名称:榕江县政府2024年投资建设项目预(概)算评审及2024年财政监督检查第三方服务机构采购项目包7(投资建设项目预(概)算评审)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215000.00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标项8
标项名称:榕江县政府2024年投资建设项目预(概)算评审及2024年财政监督检查第三方服务机构采购项目包8(投资建设项目预(概)算评审)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215000.00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标项9
标项名称:榕江县政府2024年投资建设项目预(概)算评审及2024年财政监督检查第三方服务机构采购项目包9(投资建设项目预(概)算评审)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215000.00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标项10
标项名称:榕江县政府2024年投资建设项目预(概)算评审及2024年财政监督检查第三方服务机构采购项目包10(投资建设项目预(概)算评审)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215000.00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标项11
标项名称:榕江县政府2024年投资建设项目预(概)算评审及2024年财政监督检查第三方服务机构采购项目包11(投资建设项目预(概)算评审)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215000.00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标项12
标项名称:榕江县政府2024年投资建设项目预(概)算评审及2024年财政监督检查第三方服务机构采购项目包12(投资建设项目预(概)算评审)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215000.00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标项13
标项名称:榕江县政府2024年投资建设项目预(概)算评审及2024年财政监督检查第三方服务机构采购项目包13(财政监督检查)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0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标项14
标项名称:榕江县政府2024年投资建设项目预(概)算评审及2024年财政监督检查第三方服务机构采购项目包14(财政监督检查)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0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标项15
标项名称:榕江县政府2024年投资建设项目预(概)算评审及2024年财政监督检查第三方服务机构采购项目包15(财政监督检查)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0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包1:1年,标包2:1年,标包3:1年,标包4:1年,标包5:1年,标包6:1年,标包7:1年,标包8:1年,标包9:1年,标包10:1年,标包11:1年,标包12:1年,标包13:1年,标包14:1年,标包15: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项1:否
标项2:否
标项3:否
标项4:否
标项5:否
标项6:否
标项7:否
标项8:否
标项9:否
标项10:否
标项11:否
标项12:否
标项13:否
标项14:否
标项15: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标项2: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标项3: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标项4: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标项5: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标项6: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标项7: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标项8: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标项9: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标项10: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标项11: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标项12: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标项13: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标项14: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标项15: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
3.申请人的一般资格要求:
标项1: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提供基本开户银行2023年10月至今出具的资信证明。③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书;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0月(含10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明材料(如社保局出具的书面证明或网银缴费凭证或社保缴纳凭证票据等),提供2023年10月(含10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如税务局出具的书面证明或网银缴费凭证或完税凭证票据等等);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行声明);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2)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法院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⑦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具体内容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性单位声明函及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标项2: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提供基本开户银行2023年10月至今出具的资信证明。③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书;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0月(含10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明材料(如社保局出具的书面证明或网银缴费凭证或社保缴纳凭证票据等),提供2023年10月(含10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如税务局出具的书面证明或网银缴费凭证或完税凭证票据等等);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行声明);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2)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法院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⑦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具体内容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性单位声明函及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标项3: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提供基本开户银行2023年10月至今出具的资信证明。③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书;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0月(含10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明材料(如社保局出具的书面证明或网银缴费凭证或社保缴纳凭证票据等),提供2023年10月(含10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如税务局出具的书面证明或网银缴费凭证或完税凭证票据等等);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行声明);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2)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法院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⑦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具体内容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性单位声明函及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标项4: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提供基本开户银行2023年10月至今出具的资信证明。③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书;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0月(含10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明材料(如社保局出具的书面证明或网银缴费凭证或社保缴纳凭证票据等),提供2023年10月(含10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如税务局出具的书面证明或网银缴费凭证或完税凭证票据等等);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行声明);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2)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法院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⑦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具体内容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性单位声明函及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标项5: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提供基本开户银行2023年10月至今出具的资信证明。③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书;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0月(含10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明材料(如社保局出具的书面证明或网银缴费凭证或社保缴纳凭证票据等),提供2023年10月(含10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如税务局出具的书面证明或网银缴费凭证或完税凭证票据等等);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行声明);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2)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法院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⑦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具体内容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性单位声明函及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标项6: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提供基本开户银行2023年10月至今出具的资信证明。③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书;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0月(含10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明材料(如社保局出具的书面证明或网银缴费凭证或社保缴纳凭证票据等),提供2023年10月(含10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如税务局出具的书面证明或网银缴费凭证或完税凭证票据等等);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行声明);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2)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法院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⑦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具体内容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性单位声明函及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标项7: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提供基本开户银行2023年10月至今出具的资信证明。③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书;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0月(含10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明材料(如社保局出具的书面证明或网银缴费凭证或社保缴纳凭证票据等),提供2023年10月(含10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如税务局出具的书面证明或网银缴费凭证或完税凭证票据等等);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行声明);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2)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法院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⑦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具体内容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性单位声明函及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标项8: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提供基本开户银行2023年10月至今出具的资信证明。③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书;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0月(含10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明材料(如社保局出具的书面证明或网银缴费凭证或社保缴纳凭证票据等),提供2023年10月(含10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如税务局出具的书面证明或网银缴费凭证或完税凭证票据等等);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行声明);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2)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法院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⑦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具体内容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性单位声明函及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标项9: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提供基本开户银行2023年10月至今出具的资信证明。③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书;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0月(含10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明材料(如社保局出具的书面证明或网银缴费凭证或社保缴纳凭证票据等),提供2023年10月(含10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如税务局出具的书面证明或网银缴费凭证或完税凭证票据等等);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行声明);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2)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法院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⑦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具体内容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性单位声明函及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标项10: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提供基本开户银行2023年10月至今出具的资信证明。③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书;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0月(含10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明材料(如社保局出具的书面证明或网银缴费凭证或社保缴纳凭证票据等),提供2023年10月(含10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如税务局出具的书面证明或网银缴费凭证或完税凭证票据等等);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行声明);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2)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法院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⑦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具体内容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性单位声明函及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标项11: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提供基本开户银行2023年10月至今出具的资信证明。③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书;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0月(含10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明材料(如社保局出具的书面证明或网银缴费凭证或社保缴纳凭证票据等),提供2023年10月(含10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如税务局出具的书面证明或网银缴费凭证或完税凭证票据等等);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行声明);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2)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法院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⑦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具体内容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性单位声明函及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标项12: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提供基本开户银行2023年10月至今出具的资信证明。③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书;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0月(含10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明材料(如社保局出具的书面证明或网银缴费凭证或社保缴纳凭证票据等),提供2023年10月(含10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如税务局出具的书面证明或网银缴费凭证或完税凭证票据等等);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行声明);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2)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法院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⑦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具体内容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性单位声明函及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标项13: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提供基本开户银行2023年10月至今出具的资信证明。③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书;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0月(含10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明材料(如社保局出具的书面证明或网银缴费凭证或社保缴纳凭证票据等),提供2023年10月(含10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如税务局出具的书面证明或网银缴费凭证或完税凭证票据等等);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行声明);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2)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法院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⑦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具体内容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性单位声明函及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标项14: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提供基本开户银行2023年10月至今出具的资信证明。③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书;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0月(含10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明材料(如社保局出具的书面证明或网银缴费凭证或社保缴纳凭证票据等),提供2023年10月(含10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如税务局出具的书面证明或网银缴费凭证或完税凭证票据等等);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行声明);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2)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法院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⑦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具体内容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性单位声明函及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标项15: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提供基本开户银行2023年10月至今出具的资信证明。③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书;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0月(含10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明材料(如社保局出具的书面证明或网银缴费凭证或社保缴纳凭证票据等),提供2023年10月(含10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如税务局出具的书面证明或网银缴费凭证或完税凭证票据等等);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行声明);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2)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法院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⑦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具体内容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性单位声明函及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无
标项2:
无
标项3:
无
标项4:
无
标项5:
无
标项6:
无
标项7:
无
标项8:
无
标项9:
无
标项10:
无
标项11:
无
标项12:
无
标项13:
具有国家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标项14:
具有国家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标项15:
具有国家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14日至2024年03月21日,每天
00:00至11:59,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采购项目编号(财政):LKZX2024-CG007
项目名称:榕江县政府2024年投资建设项目预(概)算评审及2024年财政监督检查第三方服务机构采购项目
交易项目编号:P52263220240001N4
预算金额(元):2900000.00
最高限价(元):标包1:,标包2:,标包3:,标包4:,标包5:,标包6:,标包7:,标包8:,标包9:,标包10:,标包11:,标包12:,标包13:,标包14:,标包15:
采购需求:
标项1
标项名称:榕江县政府2024年投资建设项目预(概)算评审及2024年财政监督检查第三方服务机构采购项目包1(投资建设项目预(概)算评审)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225000.00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标项2
标项名称:榕江县政府2024年投资建设项目预(概)算评审及2024年财政监督检查第三方服务机构采购项目包2(投资建设项目预(概)算评审)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225000.00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标项3
标项名称:榕江县政府2024年投资建设项目预(概)算评审及2024年财政监督检查第三方服务机构采购项目包3(投资建设项目预(概)算评审)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215000.00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标项4
标项名称:榕江县政府2024年投资建设项目预(概)算评审及2024年财政监督检查第三方服务机构采购项目包4(投资建设项目预(概)算评审)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215000.00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标项5
标项名称:榕江县政府2024年投资建设项目预(概)算评审及2024年财政监督检查第三方服务机构采购项目包5(投资建设项目预(概)算评审)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215000.00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标项6
标项名称:榕江县政府2024年投资建设项目预(概)算评审及2024年财政监督检查第三方服务机构采购项目包6(投资建设项目预(概)算评审)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215000.00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标项7
标项名称:榕江县政府2024年投资建设项目预(概)算评审及2024年财政监督检查第三方服务机构采购项目包7(投资建设项目预(概)算评审)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215000.00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标项8
标项名称:榕江县政府2024年投资建设项目预(概)算评审及2024年财政监督检查第三方服务机构采购项目包8(投资建设项目预(概)算评审)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215000.00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标项9
标项名称:榕江县政府2024年投资建设项目预(概)算评审及2024年财政监督检查第三方服务机构采购项目包9(投资建设项目预(概)算评审)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215000.00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标项10
标项名称:榕江县政府2024年投资建设项目预(概)算评审及2024年财政监督检查第三方服务机构采购项目包10(投资建设项目预(概)算评审)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215000.00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标项11
标项名称:榕江县政府2024年投资建设项目预(概)算评审及2024年财政监督检查第三方服务机构采购项目包11(投资建设项目预(概)算评审)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215000.00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标项12
标项名称:榕江县政府2024年投资建设项目预(概)算评审及2024年财政监督检查第三方服务机构采购项目包12(投资建设项目预(概)算评审)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215000.00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标项13
标项名称:榕江县政府2024年投资建设项目预(概)算评审及2024年财政监督检查第三方服务机构采购项目包13(财政监督检查)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0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标项14
标项名称:榕江县政府2024年投资建设项目预(概)算评审及2024年财政监督检查第三方服务机构采购项目包14(财政监督检查)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0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标项15
标项名称:榕江县政府2024年投资建设项目预(概)算评审及2024年财政监督检查第三方服务机构采购项目包15(财政监督检查)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0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包1:1年,标包2:1年,标包3:1年,标包4:1年,标包5:1年,标包6:1年,标包7:1年,标包8:1年,标包9:1年,标包10:1年,标包11:1年,标包12:1年,标包13:1年,标包14:1年,标包15: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项1:否
标项2:否
标项3:否
标项4:否
标项5:否
标项6:否
标项7:否
标项8:否
标项9:否
标项10:否
标项11:否
标项12:否
标项13:否
标项14:否
标项15: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标项2: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标项3: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标项4: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标项5: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标项6: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标项7: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标项8: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标项9: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标项10: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标项11: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标项12: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标项13: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标项14: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标项15: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
3.申请人的一般资格要求:
标项1: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提供基本开户银行2023年10月至今出具的资信证明。③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书;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0月(含10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明材料(如社保局出具的书面证明或网银缴费凭证或社保缴纳凭证票据等),提供2023年10月(含10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如税务局出具的书面证明或网银缴费凭证或完税凭证票据等等);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行声明);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2)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法院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⑦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具体内容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性单位声明函及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标项2: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提供基本开户银行2023年10月至今出具的资信证明。③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书;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0月(含10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明材料(如社保局出具的书面证明或网银缴费凭证或社保缴纳凭证票据等),提供2023年10月(含10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如税务局出具的书面证明或网银缴费凭证或完税凭证票据等等);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行声明);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2)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法院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⑦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具体内容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性单位声明函及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标项3: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提供基本开户银行2023年10月至今出具的资信证明。③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书;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0月(含10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明材料(如社保局出具的书面证明或网银缴费凭证或社保缴纳凭证票据等),提供2023年10月(含10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如税务局出具的书面证明或网银缴费凭证或完税凭证票据等等);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行声明);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2)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法院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⑦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具体内容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性单位声明函及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标项4: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提供基本开户银行2023年10月至今出具的资信证明。③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书;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0月(含10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明材料(如社保局出具的书面证明或网银缴费凭证或社保缴纳凭证票据等),提供2023年10月(含10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如税务局出具的书面证明或网银缴费凭证或完税凭证票据等等);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行声明);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2)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法院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⑦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具体内容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性单位声明函及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标项5: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提供基本开户银行2023年10月至今出具的资信证明。③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书;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0月(含10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明材料(如社保局出具的书面证明或网银缴费凭证或社保缴纳凭证票据等),提供2023年10月(含10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如税务局出具的书面证明或网银缴费凭证或完税凭证票据等等);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行声明);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2)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法院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⑦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具体内容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性单位声明函及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标项6: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提供基本开户银行2023年10月至今出具的资信证明。③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书;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0月(含10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明材料(如社保局出具的书面证明或网银缴费凭证或社保缴纳凭证票据等),提供2023年10月(含10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如税务局出具的书面证明或网银缴费凭证或完税凭证票据等等);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行声明);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2)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法院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⑦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具体内容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性单位声明函及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标项7: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提供基本开户银行2023年10月至今出具的资信证明。③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书;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0月(含10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明材料(如社保局出具的书面证明或网银缴费凭证或社保缴纳凭证票据等),提供2023年10月(含10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如税务局出具的书面证明或网银缴费凭证或完税凭证票据等等);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行声明);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2)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法院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⑦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具体内容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性单位声明函及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标项8: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提供基本开户银行2023年10月至今出具的资信证明。③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书;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0月(含10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明材料(如社保局出具的书面证明或网银缴费凭证或社保缴纳凭证票据等),提供2023年10月(含10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如税务局出具的书面证明或网银缴费凭证或完税凭证票据等等);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行声明);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2)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法院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⑦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具体内容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性单位声明函及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标项9: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提供基本开户银行2023年10月至今出具的资信证明。③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书;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0月(含10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明材料(如社保局出具的书面证明或网银缴费凭证或社保缴纳凭证票据等),提供2023年10月(含10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如税务局出具的书面证明或网银缴费凭证或完税凭证票据等等);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行声明);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2)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法院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⑦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具体内容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性单位声明函及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标项10: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提供基本开户银行2023年10月至今出具的资信证明。③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书;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0月(含10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明材料(如社保局出具的书面证明或网银缴费凭证或社保缴纳凭证票据等),提供2023年10月(含10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如税务局出具的书面证明或网银缴费凭证或完税凭证票据等等);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行声明);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2)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法院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⑦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具体内容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性单位声明函及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标项11: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提供基本开户银行2023年10月至今出具的资信证明。③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书;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0月(含10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明材料(如社保局出具的书面证明或网银缴费凭证或社保缴纳凭证票据等),提供2023年10月(含10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如税务局出具的书面证明或网银缴费凭证或完税凭证票据等等);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行声明);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2)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法院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⑦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具体内容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性单位声明函及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标项12: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提供基本开户银行2023年10月至今出具的资信证明。③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书;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0月(含10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明材料(如社保局出具的书面证明或网银缴费凭证或社保缴纳凭证票据等),提供2023年10月(含10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如税务局出具的书面证明或网银缴费凭证或完税凭证票据等等);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行声明);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2)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法院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⑦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具体内容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性单位声明函及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标项13: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提供基本开户银行2023年10月至今出具的资信证明。③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书;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0月(含10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明材料(如社保局出具的书面证明或网银缴费凭证或社保缴纳凭证票据等),提供2023年10月(含10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如税务局出具的书面证明或网银缴费凭证或完税凭证票据等等);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行声明);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2)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法院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⑦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具体内容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性单位声明函及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标项14: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提供基本开户银行2023年10月至今出具的资信证明。③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书;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0月(含10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明材料(如社保局出具的书面证明或网银缴费凭证或社保缴纳凭证票据等),提供2023年10月(含10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如税务局出具的书面证明或网银缴费凭证或完税凭证票据等等);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行声明);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2)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法院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⑦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具体内容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性单位声明函及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标项15: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提供基本开户银行2023年10月至今出具的资信证明。③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书;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0月(含10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明材料(如社保局出具的书面证明或网银缴费凭证或社保缴纳凭证票据等),提供2023年10月(含10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如税务局出具的书面证明或网银缴费凭证或完税凭证票据等等);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行声明);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2)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法院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⑦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具体内容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性单位声明函及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无
标项2:
无
标项3:
无
标项4:
无
标项5:
无
标项6:
无
标项7:
无
标项8:
无
标项9:
无
标项10:
无
标项11:
无
标项12:
无
标项13:
具有国家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标项14:
具有国家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标项15:
具有国家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14日至2024年03月21日,每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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