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2023年涞水县水毁公路恢复重建工程项目代建管理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年涞水县水毁公路恢复重建工程项目代建管理服务已由涞水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涞水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2023年涞水县水毁公路恢复重建工程可研报告(代初步设计)的批复》涞水发改投资8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涞水县交通运输局公路管理站,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资金及县级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涞水县交通运输局公路管理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地点:本项目包含路线均位于涞水县境内,涉及 12 个乡镇;龙门乡、赵各庄镇、九龙镇、其中口乡、三坡镇、娄村镇、石亭镇、涞水镇、一渡镇、义安镇、东文山镇、胡家庄乡 12 个乡镇。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2023年涞水县水毁公路恢复重建工程涉及金蓬路和宝平线道路恢复重建、娄西路、罗北路恢复重建工程和九龙镇、三坡镇、赵各庄镇、涞水镇、东文山乡等12个乡镇公路恢复重建。恢复重建道路128.078km,恢复重建桥梁67座,恢复重建涵洞122道。建设内容包括:路基路面、桥梁涵洞、交通安全设施等。本工程计划工程代建管理服务期:自代建合同签订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满之日止,缺陷责任期2年。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2023年涞水县水毁公路恢复重建工程项目代建管理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或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公路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投标人在近5年(2019年3月1日至今)中至少承担过1项包含1条新建或改扩建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或至少承担过1项包含市政道路工程的项目管理相关工作(包含工程项目管理或代建或“代建+监理”)。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近5年(2019年3月1日至今)中不曾在项目管理或代建合同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3.1.4其他要求: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不包括分公司,事业单位不适用),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不包括分公司),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均不包括分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代建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2021年2月1日至今)有行贿犯罪的,不得参加投标。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号),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本项目招标异议投诉联系人:田凌峰 联系电话: 0312-5060606。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个标段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名,工程类高级工程师,且具有一项国家级执业资格证书(公路工程或市政工程)。在岗要求: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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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3-13 09:00至2024-03-19 17:00(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韩晓
手机:1369366145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hanxiao@dlzb.com
电话:400-111-8900
QQ:1761006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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