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电信张家口分公司2024年业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招标编号:BJCG-A8-ZJKDX2024-7),招标人为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张家口分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 招标范围
1.1 招标内容
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止(若在合同有效期内份额执行完毕则合同终止) 。
采购本项目所需的服务,营业服务、渠道支撑服务、政企销售服务、客户维系服务,稽核服务及维护服务。
本项目预估金额:9730万元(不含税)。
服务地点:张家口全区。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2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中标1家投标人。
1.3 本项目设置不含税最高限价,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最高限价如下: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 ,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 投标人的注册名称中不得含有“劳务”等易与派遣公司混淆的字样及内容。
2.1.4 投标人须提供自2022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不含当日)具备营业服务或渠道服务或政企服务或维系服务或稽核服务或维护服务等同类业务外包服务实施经验,且累计金额大于等于9000万元人民币;
证明材料:(1)签订框架协议的:须提供框架协议复印件+订单(或结算单等同类证明材料)复印件,金额以订单(或结算单等同类证明材料)累计金额为准,时间以订单(或结算单等同类证明材料)签订时间为准;(2)签订单项合同的,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发票复印件,金额以发票金额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3)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该业绩不予认定。
2.1.5 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服务团队,至少须同时满足如下要求:
2.1.6 投标人须承诺配备的运营服务管理团队能够在接到招标人通知后1小时内到达中国电信张家口分公司。
2.1.7 投标人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若为依法免税的投标人须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免税发票。
2.1.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4月3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4月3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4月3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被纳入中国通信企业协会发布的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相关惩戒措施为供应商部分产品(或全部产品)在一定时期内不能参加竞争性采购,且本项目的采购内容(划分标包或标段的以标包、标段内容为准)涉及惩戒产品,本项目投标(应答)截止时间在惩戒期间内的;
(18)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3月13日9时00分至2024年3月1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电信张家口分公司2024年业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招标编号:BJCG-A8-ZJKDX2024-7),招标人为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张家口分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 招标范围
1.1 招标内容
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止(若在合同有效期内份额执行完毕则合同终止) 。
采购本项目所需的服务,营业服务、渠道支撑服务、政企销售服务、客户维系服务,稽核服务及维护服务。
本项目预估金额:9730万元(不含税)。
服务地点:张家口全区。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2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中标1家投标人。
1.3 本项目设置不含税最高限价,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最高限价如下:
序号 |
业务外包类别 |
项目 |
单位 |
不含税最高限价 |
|
1 |
渠道业务外包 |
基础服务费 |
支局数量 |
元/个/月 |
3000 |
2 |
网格数量 |
元/个/月 |
3000 |
||
3 |
商圈数量 |
元/个/月 |
3000 |
||
4 |
计件费用 |
社会渠道当月新增收入(元) |
按比例计提月度服务费用 |
34% |
|
5 |
计件费用 |
社会渠道移动网存量收入(元) |
按比例计提月度服务费用 |
5% |
|
6 |
计件费用 |
智慧家庭_看家发展 |
元/户/月 |
20 |
|
7 |
计件费用 |
智慧家庭_全屋WIFI发展 |
元/户/月 |
20 |
|
8 |
计件费用 |
智慧家庭_FTTR |
元/户/月 |
100 |
|
9 |
计件费用 |
战新业务发展 |
元/户/月 |
40 |
|
10 |
计件费用 |
移动业务新发展 |
元/户/月 |
79 |
|
11 |
营业业务外包(股份) |
基本服务费 |
0级厅数量 |
元/个/月 |
3450 |
12 |
一级厅数量 |
元/个/月 |
4450 |
||
13 |
二级厅数量 |
元/个/月 |
6450 |
||
14 |
三级厅数量 |
元/个/月 |
9950 |
||
15 |
四级厅数量 |
元/个/月 |
13950 |
||
16 |
五级厅数量 |
元/个/月 |
14950 |
||
17 |
计件费用 |
当月新增收入(元) |
按比例计提月度服务费用 |
44% |
|
18 |
计件费用 |
营业厅移动网存量收入(元) |
按比例计提月度服务费用 |
6% |
|
19 |
营业业务外包(固网) |
基本服务费 |
0级厅数量 |
元/个/月 |
3450 |
20 |
一级厅数量 |
元/个/月 |
4450 |
||
21 |
二级厅数量 |
元/个/月 |
6450 |
||
22 |
三级厅数量 |
元/个/月 |
9950 |
||
23 |
四级厅数量 |
元/个/月 |
13950 |
||
24 |
五级厅数量 |
元/个/月 |
14950 |
||
25 |
计件费用 |
宽带受理发展量 |
元/户/月 |
48 |
|
26 |
电信电视 |
元/户/月 |
48 |
||
27 |
维系(股份) |
移动用户维系费 |
续约用户数 |
元/户/月 |
0.2 |
28 |
维系(集团) |
宽带用户维系费 |
宽带续费用户数 |
元/户/月 |
0.3 |
29 |
政企(股份) |
外包服务费用 |
政企直销移动网收入 |
按比例计提月度服务费用 |
10% |
30 |
政企(固网) |
外包服务费用 |
政企全区专线电路收入 |
按比例计提月度服务费用 |
10% |
31 |
基础服务费 |
行业支局数量 |
元/个/月 |
3000 |
|
32 |
校园支局数量 |
元/个/月 |
3000 |
||
33 |
行业组数量 |
元/个/月 |
3000 |
||
34 |
外包服务费用 |
双线发展积分 |
元积分/月 |
2 |
|
35 |
外包服务费用 |
直销渠道云业务新增收入 |
按比例计提月度服务费用 |
50.00% |
|
36 |
外包服务费用 |
直销渠道云业务存量收入 |
按比例计提月度服务费用 |
10.00% |
|
37 |
稽核 |
外包服务费用 |
稽核的业务收入 |
按比例计提月度服务费用 |
0.50% |
38 |
计件费用 |
稽核的业务数量 |
元/个/月 |
0.2 |
|
39 |
维护 |
机房管理费 |
机房(个) |
元/个/月 |
55 |
40 |
基站管理费 |
基站(个) |
元/条/月 |
55 |
|
41 |
本地网、干线管理费 |
本地网干线(公里) |
元/公里/月 |
55 |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 ,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 投标人的注册名称中不得含有“劳务”等易与派遣公司混淆的字样及内容。
2.1.4 投标人须提供自2022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不含当日)具备营业服务或渠道服务或政企服务或维系服务或稽核服务或维护服务等同类业务外包服务实施经验,且累计金额大于等于9000万元人民币;
证明材料:(1)签订框架协议的:须提供框架协议复印件+订单(或结算单等同类证明材料)复印件,金额以订单(或结算单等同类证明材料)累计金额为准,时间以订单(或结算单等同类证明材料)签订时间为准;(2)签订单项合同的,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发票复印件,金额以发票金额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3)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该业绩不予认定。
2.1.5 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服务团队,至少须同时满足如下要求:
一、运营服务管理团队人员要求 |
||||
在本项目所担任职务 |
数量(名) |
资格要求 |
备注 |
|
项目经理 |
1 |
1.身份证复印件; 2.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证书复印件; |
注: (1)人员不得兼职不得重复,否则涉及人员按无效处理。 (2)以上人员均需提供自202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任意一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
|
人事管理人员 |
2 |
1.身份证复印件; 2.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证书复印件; |
||
财务接口人 |
1 |
1.身份证复印件; 2.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证书复印件; |
||
二、稳定服务人员要求 |
||||
在本项目所担任职务 |
数量(名) |
任职资格要求 |
备注 |
|
稳定服务人员 |
595 |
投标人须承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15日内提供不少于595名服务人员配备齐全,具备到岗条件。 |
注:须提供相关承诺书。 |
|
2.1.7 投标人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若为依法免税的投标人须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免税发票。
2.1.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4月3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4月3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4月3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被纳入中国通信企业协会发布的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相关惩戒措施为供应商部分产品(或全部产品)在一定时期内不能参加竞争性采购,且本项目的采购内容(划分标包或标段的以标包、标段内容为准)涉及惩戒产品,本项目投标(应答)截止时间在惩戒期间内的;
(18)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3月13日9时00分至2024年3月1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徐煜
手机:13520858862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xuyu@dlzb.com
电话:400-111-8900
QQ:17847036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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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400-111-8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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