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玄武区樱海公寓
2.1.2 工程规模: 玄武区樱海公寓等15个老旧小区,具体为:石婆婆巷小区(单号)共9幢房屋,改造面积4.85万平方米;鸡鸣山庄2-28号共23幢房屋,改造面积2.1万平方米;珠江路517号片区(珠江路513号、517号、杨家胡同79号)共5幢房屋,改造面积2.16万平方米;锁金村5号共8幢房屋,改造面积1.75万平方米;板仓街49-2号共2幢房屋,改造面积0.65万平方米;晏公庙新村共10幢房屋,改造面积3.5万平方米;樱海公寓共7幢房屋,改造面积3万平方米;太平新村2号院共2幢房屋,改造面积0.73万平方米;天山路17号院共3幢房屋,改造面积0.2万平方米;板仓街328号院共4幢房屋,改造面积0.11万平方米;玄武大道561号小区共1幢房屋,改造面积0.13万平方米;太平北路43号院共2幢房屋,改造面积0.51万平方米;明故宫2号小区共1幢房屋,改造面积0.34万平方米;明故宫路21号院共1幢房屋,改造面积0.45万平方米;明故宫路8号院共1幢房屋,改造面积0.43万平方米;共计20.91万平方米。工程实施内容包括在拆违拆破的基础上,对建筑屋面、外立面及内楼道进行整治,弱电序化或下地、小区内管网清疏、道路病害处理,完善绿化、路灯、停车、安防等配套设施。
2.1.3 合同估算价: 5580.00万元
2.1.4 总工期要求: 175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24年5月1日
施工开工日期:2024年5月20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4年10月23日
2.2 招标内容和范围: 玄武区樱海公寓等15个老旧小区,具体为:石婆婆巷小区(单号)共9幢房屋,改造面积4.85万平方米;鸡鸣山庄2-28号共23幢房屋,改造面积2.1万平方米;珠江路517号片区(珠江路513号、517号、杨家胡同79号)共5幢房屋,改造面积2.16万平方米;锁金村5号共8幢房屋,改造面积1.75万平方米;板仓街49-2号共2幢房屋,改造面积0.65万平方米;晏公庙新村共10幢房屋,改造面积3.5万平方米;樱海公寓共7幢房屋,改造面积3万平方米;太平新村2号院共2幢房屋,改造面积0.73万平方米;天山路17号院共3幢房屋,改造面积0.2万平方米;板仓街328号院共4幢房屋,改造面积0.11万平方米;玄武大道561号小区共1幢房屋,改造面积0.13万平方米;太平北路43号院共2幢房屋,改造面积0.51万平方米;明故宫2号小区共1幢房屋,改造面积0.34万平方米;明故宫路21号院共1幢房屋,改造面积0.45万平方米;明故宫路8号院共1幢房屋,改造面积0.43万平方米;共计20.91万平方米。工程实施内容包括在拆违拆破的基础上,对建筑屋面、外立面及内楼道进行整治,弱电序化或下地、小区内管网清疏、道路病害处理,完善绿化、路灯、停车、安防等配套设施。招标范围为本工程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编制)、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全部工作。(1)设计内容:本工程实行限额设计,承包人须严格按照限额设计所分解的投资额进行设计,事先做好专业内部平衡调整,提出节约投资的措施,必须将造价控制在限额范围之内。主要工作内容包含初步设计概算工程建安费中相关内容的施工图设计,包含小区内房屋外立面出新、屋面防水修缮(更换)、接闪器出新、内楼道出新、道路改造、绿化、增设停车位、更换(修缮) 单元门、小区出入口出新、围墙改造、景观改造、雨污分流管网部分更换(修缮)清疏、维修及迁移、安防、智能化设施、车棚、喷淋系统等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现场技术服务与指导,并按要求通过相关专家评审及相关行政部门审查等后续服务,以及与设计相关的所有工作。(不含所有小区路灯工程及樱海公寓、珠江路517号片区弱电管线下地工程,具体以招标人实际要求为准)(2)施工内容:包含小区内房屋外立面出新、屋面防水修缮(更换)、接闪器出新、内楼道出新、道路改造、绿化、增设停车位、更换(修缮) 单元门、小区出入口出新、围墙改造、景观改造、雨污分流管网部分更换(修缮)清疏、维修及迁移、安防、智能化设施、车棚、喷淋系统等施工以及招标文件中约定的其他内容的施工及材料设备供货、安装等。包含但不限于施工组织设计、项目施工及相关采购(材料、设备、服务)及后续方案、项目竣工验收、编制竣工图文件、项目移交、质量保修期(含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工作等。(不含所有小区路灯工程及樱海公寓、珠江路517号片区弱电管线下地工程,具体以招标人实际要求为准)
2.3 工程总承包类型:初步设计完成阶段设计-采购-施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1、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企业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 (A) 设计资质要求: 设计资质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 (B) 施工资质要求: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一级及以上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具有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之一: 注册建筑师一级 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 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 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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