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标理由: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七、其它事项本项目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采购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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