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车辆维修保养供应商定点已经相关部门批复文件批准,招标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车辆维修保养供应商定点;
2.2项目背景:包头分行现有业务用车共计59台,分别服务于市分行机关、城区支行和县域支行。为保证全行工作用车正常运转,有力保障全行各项业务顺利开展,落实好安全生产制各项工作,需及时对相关车辆进行保养维护和故障维修。
2.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4服务采购内容:对包头分行所有业务用车,提供三年定点专业的保养和维修,预计每年车辆维修费用120万元(不含税),三年共计360万元(不含税);
2.5入围服务商:选择2家供应商进行合作;
2.6服务时间:三年,不限节假日;
2.7服务地点:供应商服务场所或我行指定地点。
注:详细采购内容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基本要求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截至投标截止日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代表人或其所投产品/服务未被列入《中国农业银行集中采购禁入人员名录》。
4.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采购人高管人员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禁止存在下列关联关系的供应商同时参与本项目采购:
(1)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2)一方直接持有另一方股权,比例超过20%;
(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的“主要人员信息”名单为准)。
6.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
7.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机构代码证副本(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副本)。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年03月12 日至2024年03月19日,每日9:00至12:00,下午2:00至5:0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到(请登录)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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