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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城县南运河堤防维养项目(第2标段)监理招标公告
 
地区:衡水市 日期:2024-03-12 资质要求:水利工程施工监理 打印 分享 距离截止剩余: 6 12小时 52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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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概要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阜城县南运河堤防维养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阜城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阜发改投资审批12号批准建设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阜城县水利局 ,建设资金来自 国债资金、省级配套资金及市县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阜城县水利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 建设地点:衡水市阜城县。2.2 项目规模:对南运河阜城县段左岸戈坟北、施家坟南、施家坟东、大龙东、大龙北、毕流对过、魏圈南、廖庄东、码头东、蛤蟆湾、蛤蟆湾下头、后路东、霍辛南、油房口、双楼、常庄东、霞口东、霞口北共18处险工段进行砌石护岸处理,总长度3280m。2.3 监理服务期限: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止。2.4 质量标准:合格2.5 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完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服务。2.6 本项目采用“双盲”+“分散”形式评审。 2.2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完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服务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 能力;3.2 具备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注 册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3.3 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财务状况良好,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招标文件后附格式,加盖公章)企业成立不足1年,不做要求;3.4 信誉要求: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 ”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投标(以开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单位应是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按无效标书处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3-12 09:00:00 至 2024-03-17 09:00:00 (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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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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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 阜城 运河 堤防 维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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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初步设计 小王 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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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进展
 
2024-03-12
 
阜城县南运河堤防维养项目(第2标段)监理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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