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开福区水毁水利设施修复工程项目已由长沙市开福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开福区水毁水利设施修复工程项目立项的批复、开发改投〔2023〕77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沙市开福区水利建设事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本级预算,招标人为长沙市开福区水利建设事务中心,(请登录)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开福区水毁水利设施修复工程项目。
2.2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内湘江、浏阳河、捞刀河、沙河、白沙河的堤防岸坡。
2.3 建设规模(项目工程等别、建筑物级别、项目特性、总投资额、总工期等):湘江段:(1)浏阳河口至湘江福元路桥河段护岸分两段,分别采用干砌块石护岸+抛石护脚,共计656m。(2)三馆一厅湘江段河段护岸采用干砌块石护岸+抛石护脚,共计270m。(3)福元路大桥至湘江世纪城河段护岸采用预制六方块护岸恢复重建,共计 1133m.(4)湘江世纪城下游河段护岸采用开梯填筑+游步道拆除恢复+草皮护坡恢复,共计52m。(5) 湘江世纪城段堤顶沥青路面破损修复,共计1000m。
浏阳河段:(1)浏阳河口右岸护岸采用干砌块石护岸+抛石护脚,共计 438m。(2)三馆一厅浏阳河段护岸采用干砌块石护岸+抛石护脚,共计 146m。(3)浏阳河栖凤路铁路桥河段堤防堤顶沥青路面沥青裂缝恢复 684.6m。(4)浏阳河栖凤路河月岛社区河段堤防堤顶沥青路面裂缝恢复 542.5m。(5)东二环浏阳河大桥至三一大道浏阳河大桥河段护岸采用干砌块石护岸+抛石护脚,共计856m。(6)浏阳河大圣庙河段护岸采用干砌块石护岸+抛石护脚,共计48m。
捞刀河段:(1) 捞刀河甘嘴坨抗旱泵站处护岸采用干砌块石护岸+抛石护脚,共计 34m。(2)捞刀河开福大道至新城混凝土公司河段下游护岸采用抛石护脚,共计142m。(3) 捞刀河开福大道至新城混凝土公司河段上游护岸采用干砌块石护岸+抛石护脚,共计89m。(4)捞刀河右岸双江路下游段护岸采用六方块修复,共计24m。(5)捞刀河凤羽村排口两侧河段护岸采用干砌块石护岸+抛石护脚,共计529m。(6)捞刀河星沙联络线至吊井湾段堤顶沥青路面破损修复,共计577.2m。(7)捞刀河滨河北路段堤顶沥青路面破损修复,共计960.1m。(8)捞刀河南岸修复麻石栏杆 24.2m。
沙河段:(1)沙河湘江北路大桥至河口左岸堤顶路面裂缝恢复960m。
白沙河段:(1)白沙河板壁屋段抛石护脚,共计 350m;(2)白沙河易家围子段下游护岸采用浆砌石护脚+生态自锁砌块,共计142m。
本次工程涉及湘江、浏阳河、捞刀河及沙河等流域,根据《防洪标准》(GB50201-2014)及《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17),湘江、浏阳河、捞刀河及沙河工程防护区的防洪标准为 200 年一遇洪水,水利水毁修复工程等级为1级,白沙河工程防护区的防洪标准为 20 年一遇洪水,水利水毁修复工程等级为4级。
本项目工程建设总投资为765.71万元。
2.4 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相应计划工期:通过对湘江、浏阳河、捞刀河、沙河、白沙河等五条河流堤防岸坡水毁处进行整治,基本消除岸坡存在的安全隐患。(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计划工期为9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水利工程施工规范、验收标准,并达到设计要求和合格标准及以上。
2.6 其他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必须是在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和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市场主体单位;
3.3 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4□(A)本项目对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不作资格要求。(适用于所有水利工程或《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规定可由三级资质企业承担的水利工程)
3.4g(B) 投标人近□3g5□8年内(指2019年03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过 1 个单项合同金额270 万及以上的水利工程施工业绩;(适用于《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规定必须由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企业才能承担的水利工程)
3.4□(C) 投标人近□5□8□10年内(指年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过1个施工业绩;(适用于技术复杂、施工难度大的大型水利工程)
3.5g(A) 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正式员工,无在建项目;(适用各类水利工程施工项目)
3.5□(B)拟任项目负责人可由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三年以上水利工程施工管理经验的人员担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正式员工,无在建项目;(小型水利工程施工项目可用)
3.6 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3.7 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修改、澄清答疑发布
4.1 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从2024年03月11日~2024年04月01日 9:00时止(北京时间)(请登录)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本招标项目开福区水毁水利设施修复工程项目已由长沙市开福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开福区水毁水利设施修复工程项目立项的批复、开发改投〔2023〕77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沙市开福区水利建设事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本级预算,招标人为长沙市开福区水利建设事务中心,(请登录)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开福区水毁水利设施修复工程项目。
2.2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内湘江、浏阳河、捞刀河、沙河、白沙河的堤防岸坡。
2.3 建设规模(项目工程等别、建筑物级别、项目特性、总投资额、总工期等):湘江段:(1)浏阳河口至湘江福元路桥河段护岸分两段,分别采用干砌块石护岸+抛石护脚,共计656m。(2)三馆一厅湘江段河段护岸采用干砌块石护岸+抛石护脚,共计270m。(3)福元路大桥至湘江世纪城河段护岸采用预制六方块护岸恢复重建,共计 1133m.(4)湘江世纪城下游河段护岸采用开梯填筑+游步道拆除恢复+草皮护坡恢复,共计52m。(5) 湘江世纪城段堤顶沥青路面破损修复,共计1000m。
浏阳河段:(1)浏阳河口右岸护岸采用干砌块石护岸+抛石护脚,共计 438m。(2)三馆一厅浏阳河段护岸采用干砌块石护岸+抛石护脚,共计 146m。(3)浏阳河栖凤路铁路桥河段堤防堤顶沥青路面沥青裂缝恢复 684.6m。(4)浏阳河栖凤路河月岛社区河段堤防堤顶沥青路面裂缝恢复 542.5m。(5)东二环浏阳河大桥至三一大道浏阳河大桥河段护岸采用干砌块石护岸+抛石护脚,共计856m。(6)浏阳河大圣庙河段护岸采用干砌块石护岸+抛石护脚,共计48m。
捞刀河段:(1) 捞刀河甘嘴坨抗旱泵站处护岸采用干砌块石护岸+抛石护脚,共计 34m。(2)捞刀河开福大道至新城混凝土公司河段下游护岸采用抛石护脚,共计142m。(3) 捞刀河开福大道至新城混凝土公司河段上游护岸采用干砌块石护岸+抛石护脚,共计89m。(4)捞刀河右岸双江路下游段护岸采用六方块修复,共计24m。(5)捞刀河凤羽村排口两侧河段护岸采用干砌块石护岸+抛石护脚,共计529m。(6)捞刀河星沙联络线至吊井湾段堤顶沥青路面破损修复,共计577.2m。(7)捞刀河滨河北路段堤顶沥青路面破损修复,共计960.1m。(8)捞刀河南岸修复麻石栏杆 24.2m。
沙河段:(1)沙河湘江北路大桥至河口左岸堤顶路面裂缝恢复960m。
白沙河段:(1)白沙河板壁屋段抛石护脚,共计 350m;(2)白沙河易家围子段下游护岸采用浆砌石护脚+生态自锁砌块,共计142m。
本次工程涉及湘江、浏阳河、捞刀河及沙河等流域,根据《防洪标准》(GB50201-2014)及《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17),湘江、浏阳河、捞刀河及沙河工程防护区的防洪标准为 200 年一遇洪水,水利水毁修复工程等级为1级,白沙河工程防护区的防洪标准为 20 年一遇洪水,水利水毁修复工程等级为4级。
本项目工程建设总投资为765.71万元。
2.4 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相应计划工期:通过对湘江、浏阳河、捞刀河、沙河、白沙河等五条河流堤防岸坡水毁处进行整治,基本消除岸坡存在的安全隐患。(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计划工期为9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水利工程施工规范、验收标准,并达到设计要求和合格标准及以上。
2.6 其他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必须是在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和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市场主体单位;
3.3 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4□(A)本项目对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不作资格要求。(适用于所有水利工程或《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规定可由三级资质企业承担的水利工程)
3.4g(B) 投标人近□3g5□8年内(指2019年03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过 1 个单项合同金额270 万及以上的水利工程施工业绩;(适用于《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规定必须由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企业才能承担的水利工程)
3.4□(C) 投标人近□5□8□10年内(指年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过1个施工业绩;(适用于技术复杂、施工难度大的大型水利工程)
3.5g(A) 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正式员工,无在建项目;(适用各类水利工程施工项目)
3.5□(B)拟任项目负责人可由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三年以上水利工程施工管理经验的人员担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正式员工,无在建项目;(小型水利工程施工项目可用)
3.6 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3.7 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修改、澄清答疑发布
4.1 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从2024年03月11日~2024年04月01日 9:00时止(北京时间)(请登录)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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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超
手机:1369141407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chao@dlzb.com
电话:010-61396434
QQ:1600977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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