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莲池区防洪排涝设施项目施工已由 保定市莲池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莲发改审字11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保定市莲池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保定市莲创城市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莲池区防洪排涝设施项目施工建设地点:位于保定市莲池区,保定市民营科技园区内凤栖街、龙翔路、科苑街、恒升路、幸安路和腾飞路六条道路。建设规模:对保定市民营科技园区内涉及凤栖街、龙翔路、科苑街、恒升路、幸安路和腾飞路六条道路实施雨污水管道、路面恢复及配套附属工程。共改造雨水管网5569m、污水管网5383m,并实施路面恢复及配套附属工程。建设内容包括雨污水管网改造、路面恢复、交通、绿化、照明等。计划工期:2024年3月25日至2024年11月30日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合格(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2.2招标范围:经查勘现场,本工程未开工建设,经审定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财务要求: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原件扫描件(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由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1.3信誉要求: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由招标人或代理公司以开标当日投标截止后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1.4其他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2)项目经理及项目班子成员需提供近一年任意连续三个月的养老保险,否则按无效标处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号),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和评审,即技术部分(暗标)的编制应按“投标文件暗标部分编制要求”编制,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承诺);
。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3-12 00:00 至 2024-03-18 23:59 (北京时间,下同), (请登录)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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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凯
手机:1366110461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kai@dlzb.com
电话:010-53658213
QQ:1634601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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