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广州交投石化能源有限公司及下属分公司2024年至2027年保障服务外包项目。
(二)项目基本情况:广州交投石化能源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增城分公司现有加油站30座(位于广州市内),预计2027年加油站达50座。投标人须根据广州交投石化能源有限公司及下属分公司(下称招标人)要求完成本部及加油站的保障服务及后勤工作(含临时用工)等。
(三)服务地点:广东省内。
(四)服务期限:3年,自招标人与原外包单位合同终止或解除之日的次日开始计算,自服务期满或服务期未满但达到合同总价时或合同外包费用剩余额度不足以支付次月外包费时自动终止。
(五)服务范围及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六)报价要求:本项目投标报价最高总限价(含税)为¥40128.07万元(大写:肆亿零壹佰贰拾捌万零柒佰元整),服务费、临时用工费及推荐费合计最高总限价(含税)为¥2538219.60元(大写:人民币贰佰伍拾叁万捌仟贰佰壹拾玖元陆角整)。其中:
(1)广州交投石化能源有限公司最高限价(含税)为¥36820.81万元(大写:叁亿陆仟捌佰贰拾万零捌仟壹佰元整),服务费、临时用工费及推荐费合计最高限价(含税)为¥2304263.60元(大写:人民币贰佰叁拾万零肆仟贰佰陆拾叁元陆角整)。
(2)广州交投石化能源有限公司增城分公司最高限价(含税)为¥3307.26万元(大写:叁仟叁佰零柒万贰仟陆佰元整),服务费、临时用工费及推荐费合计最高限价(含税)为¥233956.0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叁万叁仟玖佰伍拾陆元整)。
(3)服务费单价最高限价(含税)为¥92.00元/月/人。
(4)临时用工费用单价最高限价(含税)为¥260.00元/日/人。
(5)推荐费单价最高限价(含税)为¥1066.00元/人。
投标人须按投标文件要求进行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对应的最高限价,否则投标无效。
(七)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1个标段。中标单位需分别与招标人广州交投石化能源有限公司及广州交投石化能源有限公司增城分公司签订合同。若广州交投石化能源有限公司在服务期限内设立新的分公司,中标人应以本项目中标费用标准与广州交投石化能源有限公司及其新设立的分公司共同签订补充协议,并在广州交投石化能源有限公司合同含税总价范围内据实结算。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分公司投标的,须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总公司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
2、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3、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具有三个(或以上)单项合同金额≥人民币3000万元的劳务外包或派遣服务项目业绩。
4、投标人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度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人民币200万元。
5、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声明在投标活动中近3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没有重大违法活动和涉嫌违规行为。投标人须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网站查询截图并打印页面加盖公章。(格式见《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6、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投标人须提供《信用记录承诺函》附“信用中国”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并打印页面加盖公章。(格式见《信用记录承诺函》)
7、投标人需出具《公平竞争承诺书》。(格式见《公平竞争承诺书》)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
(一)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3月11日08时30分至2024年3月22日17时00分。
(二)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
(一)项目名称:广州交投石化能源有限公司及下属分公司2024年至2027年保障服务外包项目。
(二)项目基本情况:广州交投石化能源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增城分公司现有加油站30座(位于广州市内),预计2027年加油站达50座。投标人须根据广州交投石化能源有限公司及下属分公司(下称招标人)要求完成本部及加油站的保障服务及后勤工作(含临时用工)等。
(三)服务地点:广东省内。
(四)服务期限:3年,自招标人与原外包单位合同终止或解除之日的次日开始计算,自服务期满或服务期未满但达到合同总价时或合同外包费用剩余额度不足以支付次月外包费时自动终止。
(五)服务范围及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六)报价要求:本项目投标报价最高总限价(含税)为¥40128.07万元(大写:肆亿零壹佰贰拾捌万零柒佰元整),服务费、临时用工费及推荐费合计最高总限价(含税)为¥2538219.60元(大写:人民币贰佰伍拾叁万捌仟贰佰壹拾玖元陆角整)。其中:
(1)广州交投石化能源有限公司最高限价(含税)为¥36820.81万元(大写:叁亿陆仟捌佰贰拾万零捌仟壹佰元整),服务费、临时用工费及推荐费合计最高限价(含税)为¥2304263.60元(大写:人民币贰佰叁拾万零肆仟贰佰陆拾叁元陆角整)。
(2)广州交投石化能源有限公司增城分公司最高限价(含税)为¥3307.26万元(大写:叁仟叁佰零柒万贰仟陆佰元整),服务费、临时用工费及推荐费合计最高限价(含税)为¥233956.0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叁万叁仟玖佰伍拾陆元整)。
(3)服务费单价最高限价(含税)为¥92.00元/月/人。
(4)临时用工费用单价最高限价(含税)为¥260.00元/日/人。
(5)推荐费单价最高限价(含税)为¥1066.00元/人。
投标人须按投标文件要求进行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对应的最高限价,否则投标无效。
(七)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1个标段。中标单位需分别与招标人广州交投石化能源有限公司及广州交投石化能源有限公司增城分公司签订合同。若广州交投石化能源有限公司在服务期限内设立新的分公司,中标人应以本项目中标费用标准与广州交投石化能源有限公司及其新设立的分公司共同签订补充协议,并在广州交投石化能源有限公司合同含税总价范围内据实结算。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分公司投标的,须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总公司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
2、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3、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具有三个(或以上)单项合同金额≥人民币3000万元的劳务外包或派遣服务项目业绩。
4、投标人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度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人民币200万元。
5、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声明在投标活动中近3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没有重大违法活动和涉嫌违规行为。投标人须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网站查询截图并打印页面加盖公章。(格式见《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6、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投标人须提供《信用记录承诺函》附“信用中国”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并打印页面加盖公章。(格式见《信用记录承诺函》)
7、投标人需出具《公平竞争承诺书》。(格式见《公平竞争承诺书》)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
(一)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3月11日08时30分至2024年3月22日17时00分。
(二)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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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韩晓
手机:1369366145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hanxiao@dlzb.com
电话:400-111-8900
QQ:1761006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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