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招标条件 |
本项目天津港保税区排水管网与泵站提升改造工程已由 天津港保税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津保发改批〔2022〕10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港保税区城市环境管理局 ,建设资金为 66037 万元,资金来源为 财政预算内资金:66037万元 ,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1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请登录) 受 天津港保税区城市环境管理局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
2、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
项目概况:天津港保税区排水管网与泵站提升改造工程,建设规模为1项,主要包括6个子项目,分别为环河北路检查井及管道修复改造工程、排水管网检测与修复改造工程、空港三座泵站双电源改造工程、雨污泵站除臭改造工程、泵站口门提升改造工程、临港及海港区域智慧排水综合平台,总投资额66037万元。 |
2.2 |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港保税区,涉及空港区域、海港区域、临港区域 |
2.3 |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标段为:
一标段:标段名称:排水管网检测与修复改造工程--空港一期及物流片区,招标范围:空港一期:修复污水管道约46303.16m,修复污水检查井773座;修复雨水管道约15170.59m,修复雨水检查井1266座。物流片区:修复污水管道约2348.79m。对现状雨污水管道结构性缺陷(如:接口材料脱落、破裂、错口、渗漏等)进行管道修复。排水管径大于2.5米。对存在问题的雨污水检查井进行修复。详细内容见发包人所发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以及招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中标单位完成该项目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竣工验收交付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等全过程监理。监理范围为施工全过程的“四控、两管、一协调”。总投资额191.32万元。
二标段:标段名称:排水管网检测与修复改造工程--临港片区长江道以北,招标范围:修复污水管道约43370.90m,修复污水检查井31座;修复雨水管道约6148.45m。对现状雨污水管道结构性缺陷(如:接口材料脱落、破裂、错口、渗漏等)进行管道修复。排水管径大于2.5米。对存在问题的雨污水检查井进行修复。详细内容见发包人所发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以及招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中标单位完成该项目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竣工验收交付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等全过程监理。监理范围为施工全过程的“四控、两管、一协调”。总投资额154.54万元。
三标段:标段名称:排水管网检测与修复改造工程--临港片区长江道以南及海港片区,招标范围:临港片区长江道以南:修复污水管道约36369.28m,修复污水检查井122座;修复雨水管道约999.63m。海港片区:修复污水管道约11930.16m,修复污水检查井16座;修复雨水管道约10779.39m,修复雨水检查井137座。对现状雨污水管道结构性缺陷(如:接口材料脱落、破裂、错口、渗漏等)进行管道修复。排水管径大于2.5米。对存在问题的雨污水检查井进行修复。详细内容见发包人所发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以及招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中标单位完成该项目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竣工验收交付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等全过程监理。监理范围为施工全过程的“四控、两管、一协调”。总投资额145.55万元。
四标段:标段名称:排水管网检测与修复改造工程--空港二期及空港三期,招标范围:空港二期:修复污水管道约34466.21m,修复污水检查井767座;修复雨水管道约5095.18m,修复雨水检查井241座。空港三期:修复污水管道约6030.14m,修复污水检查井133座;修复雨水管道约140.00m,修复雨水检查井16座。对现状雨污水管道结构性缺陷(如:接口材料脱落、破裂、错口、渗漏等)进行管道修复。排水管径大于2.5米。对存在问题的雨污水检查井进行修复。详细内容见发包人所发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以及招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中标单位完成该项目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竣工验收交付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等全过程监理。监理范围为施工全过程的“四控、两管、一协调”。总投资额123.87万元。 |
2.4 |
计划工期要求:监理及相关服务总期限自 2024年04月20日 至 2027年11月30日。其中,监理(施工阶段)期限自 2024年04月20日 至 2025年11月30日;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 2025年12月01日 至 2027年11月30日;其他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
2.5 |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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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综合资质或者市政公用工程甲级,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人员资格要求:(1)配备总监理工程师1名、总监驻场代表1名,均为本单位职工,总监理工程师可兼任总监驻场代表,若总监理工程师兼任总监驻场代表,则总监理工程师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2)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3)总监驻场代表应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备3年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人员,总监驻场代表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4)总监理工程师及总监驻场代表均应具有投标资格,并由投标单位出具任命书;4、其他资质要求:(1)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及《关于在滨海新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要求,根据“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活动,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标段:资质:综合资质或者市政公用工程甲级,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人员资格要求:(1)配备总监理工程师1名、总监驻场代表1名,均为本单位职工,总监理工程师可兼任总监驻场代表,若总监理工程师兼任总监驻场代表,则总监理工程师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2)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3)总监驻场代表应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备3年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人员,总监驻场代表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4)总监理工程师及总监驻场代表均应具有投标资格,并由投标单位出具任命书;4、其他资质要求:(1)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及《关于在滨海新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要求,根据“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活动,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标段:资质:综合资质或者市政公用工程甲级,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人员资格要求:(1)配备总监理工程师1名、总监驻场代表1名,均为本单位职工,总监理工程师可兼任总监驻场代表,若总监理工程师兼任总监驻场代表,则总监理工程师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2)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3)总监驻场代表应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备3年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人员,总监驻场代表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4)总监理工程师及总监驻场代表均应具有投标资格,并由投标单位出具任命书;4、其他资质要求:(1)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及《关于在滨海新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要求,根据“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活动,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标段:资质:综合资质或者市政公用工程甲级,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人员资格要求:(1)配备总监理工程师1名、总监驻场代表1名,均为本单位职工,总监理工程师可兼任总监驻场代表,若总监理工程师兼任总监驻场代表,则总监理工程师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2)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3)总监驻场代表应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备3年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人员,总监驻场代表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4)总监理工程师及总监驻场代表均应具有投标资格,并由投标单位出具任命书;4、其他资质要求:(1)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及《关于在滨海新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要求,根据“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活动,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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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投标确认方式
4.1 |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确认 |
4.2 |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4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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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公告发布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5.1 |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03月08日 至 2024年03月14日。 |
5.2 |
本招标项目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3月14日16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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