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1. 招标条件
黑龙江省大庆市大同区同城路北侧区域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管线部分)已由同发改设字【2024】1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增发国债资金及地方政府匹配,招标人为大庆市大同区市政设施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建设资金已到位。
2.2主要建设内容:修建雨水排管道DN2000钢筋混凝管1877米,DN2000焊接钢管20米,DN1500钢筋混凝管52米,新建雨水检查井31座,路灯电缆拆除及重建恢复175米。新建雨水压力排管道DN2000焊接钢管3320米,DN1500球墨铸铁管72米,排气阀井2座,排泥阀井1座,排泥湿井1座,排水检查井1座,浆砌块石头八字排水口及下游护砌2座(合建),重建水泥混凝土路面1446平方米,沥青混凝土路面126平方米,人行道铺装140平方米;(具体建设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3计划工期270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4月0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2月31日(以上工期为计划工期,具体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
2.4本项目不划分标段。最高投标限价:32124945.57元;
2.5工程建设地点:大同区同城路北部;
2.6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要求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以上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须为投标人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号)文件,以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市政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以上人员须为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4投标人须针对本项目提供拟投标企业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承诺书,以证明投标人没有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情形。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工程采取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下载时间为2024年3月8日16时00分至2024年3月15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黑龙江省大庆市大同区同城路北侧区域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管线部分)已由同发改设字【2024】1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增发国债资金及地方政府匹配,招标人为大庆市大同区市政设施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建设资金已到位。
2.2主要建设内容:修建雨水排管道DN2000钢筋混凝管1877米,DN2000焊接钢管20米,DN1500钢筋混凝管52米,新建雨水检查井31座,路灯电缆拆除及重建恢复175米。新建雨水压力排管道DN2000焊接钢管3320米,DN1500球墨铸铁管72米,排气阀井2座,排泥阀井1座,排泥湿井1座,排水检查井1座,浆砌块石头八字排水口及下游护砌2座(合建),重建水泥混凝土路面1446平方米,沥青混凝土路面126平方米,人行道铺装140平方米;(具体建设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3计划工期270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4月0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2月31日(以上工期为计划工期,具体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
2.4本项目不划分标段。最高投标限价:32124945.57元;
2.5工程建设地点:大同区同城路北部;
2.6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要求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以上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须为投标人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号)文件,以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市政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以上人员须为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4投标人须针对本项目提供拟投标企业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承诺书,以证明投标人没有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情形。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工程采取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下载时间为2024年3月8日16时00分至2024年3月15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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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萧 敏
手机:138105199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xiaomin@dlzb.com
电话:010-88716602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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