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塔城地区乌苏市古尔图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EPC)监理已由以乌发改【2024】3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债及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国债57%,自筹43%,招标人为乌苏市兴源水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塔城地区乌苏市2.项目规模:改造支渠、管道总计 8 条,改造总长 54.157km。其中改造支渠 6 条,总长 41.892km,新建管道 2 条,总长 12.265km,配套渠系建筑物 183 座及灌区计量设施及信息化工程,其中节制分水闸76座、农桥86座、补排气井12座、排水阀井5座、工作阀井2座、沉沙池2座。监理服务期:自签订监理合同起至所承担监理任务的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止。3.招标内容与范围: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1.企业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有类似水利工程的监理经验和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监理的能力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有效的注册水利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和水利水电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3.投标其他条件:3.1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公布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是自治区水利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查询的唯一依据,在项目开评标过程中,在现场监督人的监督下查询。凡未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建立信用信息档案的,或提交的材料与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记录不符的,其主要人员的资格、业绩,投标人业绩等在招标投标活动中不予认定。3.2限制列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黑名单”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参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招投标活动。四、招标文件的获取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24年03月08日至2024年03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下载招标文件。
标段(包)编号 | 标段(包)名称 | 工期要求(日历天)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建设规模及内容范围 |
(请登录) | 塔城地区乌苏市古尔图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EPC)监理 | 561 | 建筑安装工程费(不含暂列金)的2.2% | 项目规模:改造支渠、管道总计 8 条,改造总长 54.157km。其中改造支渠 6 条,总长 41.892km,新建管道 2 条,总长 12.265km,配套渠系建筑物 183 座及灌区计量设施及信息化工程,其中节制分水闸76座、农桥86座、补排气井12座、排水阀井5座、工作阀井2座、沉沙池2座。招标范围:所有土建、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采购及安装、水土保持工程、环境保护工程、其他临时辅助工程等的全过程监理及质量平行检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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