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1.采购条件
本项目采购人为开封光利高科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单位”),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资金来源已落实,采购人为开封光利高科实业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本项目积极响应《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倡导潜在应答人用先进标准引领产品质量提升,有效治理质量突出问题,推动形成优质优价的采购机制。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3.应答人资格要求
3.1应答人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本次采购要求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须具备承担所应答项目的资格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采购项目的能力。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采购文件要求的国家强制认证证书。
(4)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的规定,应答人存在导致其被暂停成交资格或取消成交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应答人在首次应答截止之日至成交结果发布之前,任一日在不良行为处理期内的,均适用不良行为处理结果。或应答人存在触发《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第三十三条重大问题“熔断机制”情形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应答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应答人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不得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即使应答人在开标当日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亦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但在发送成交通知书之日,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采购人亦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禁止失信被执行人参加本采购活动,同时需在商务文件中提供在信用中国的查询结果(查询日期为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应答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包含校验码的完整PDF电子版(下载信用报告))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若未提供有效查询结果的,其应答文件作否决应答处理(事业单位、机关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工商户无需提供)
(6)应答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即使应答人在开标当日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查询日期为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应答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完整PDF文件的电子版。事业单位、机关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工商户无需提供。),但在发送成交通知书之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采购人亦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3.2应答人须满足如下专用资格要求:
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3.3除专用资格要求中明确接受联合体应答的项目外,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应答者,请于2024年3月9日00:00至2024年3月13日23:59(北京时间)(请登录)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5.首次应答文件的提交
5.1首次应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首次应答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3月19日
8:30。
本项目采购人为开封光利高科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单位”),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资金来源已落实,采购人为开封光利高科实业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本项目积极响应《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倡导潜在应答人用先进标准引领产品质量提升,有效治理质量突出问题,推动形成优质优价的采购机制。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3.应答人资格要求
3.1应答人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本次采购要求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须具备承担所应答项目的资格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采购项目的能力。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采购文件要求的国家强制认证证书。
(4)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的规定,应答人存在导致其被暂停成交资格或取消成交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应答人在首次应答截止之日至成交结果发布之前,任一日在不良行为处理期内的,均适用不良行为处理结果。或应答人存在触发《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第三十三条重大问题“熔断机制”情形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应答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应答人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不得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即使应答人在开标当日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亦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但在发送成交通知书之日,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采购人亦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禁止失信被执行人参加本采购活动,同时需在商务文件中提供在信用中国的查询结果(查询日期为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应答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包含校验码的完整PDF电子版(下载信用报告))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若未提供有效查询结果的,其应答文件作否决应答处理(事业单位、机关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工商户无需提供)
(6)应答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即使应答人在开标当日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查询日期为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应答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完整PDF文件的电子版。事业单位、机关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工商户无需提供。),但在发送成交通知书之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采购人亦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3.2应答人须满足如下专用资格要求:
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3.3除专用资格要求中明确接受联合体应答的项目外,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应答者,请于2024年3月9日00:00至2024年3月13日23:59(北京时间)(请登录)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5.首次应答文件的提交
5.1首次应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首次应答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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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静
手机:13683174576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lijing@dl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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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484924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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