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金额:2400000.00元
最高限价(如有):240万元
采购需求:负责灯塔镇全镇23个村垃圾桶内及垃圾桶周边的生活垃圾及临时形成的垃圾点的垃圾清运处置工作,承担车辆保险及工人(装运工)运行等费用,将生活垃圾清运至垃圾焚烧厂等进行无害化处置。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三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营业执照,具备提供本次采购服务所需技术能力及后续服务的能力;3.2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活动;3.3申请人须提供“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名单”查询结果页面,若有不良记录,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三、交易文件获取与投标资格确认
投标资格确认时间:2024年03月11日00时00分至2024年03月15日23时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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