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贺家川镇红色革命遗址保护项目文物保护修缮方案设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8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贺家川镇红色革命遗址保护项目文物保护修缮方案设计):
合同包预算金额:38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80,0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2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贺家川镇红色革命遗址保护项目文物保护修缮方案设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4)《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号);(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8)《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9)《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10)《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11)《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2)《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库〔2021〕35号);(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19号);(14)《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5)《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16)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贺家川镇红色革命遗址保护项目文物保护修缮方案设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2)投标供应商必须具有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乙级及以上(含乙级)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未担任其他项目负责人。(3)财务状况报告:具备2023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至今已缴纳的至少1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成立时间不足的提供相关证明资料;(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至今已缴存的至少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本项目拒绝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供应商参与。(7)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8)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只须提交其加盖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9)本项目采用“投标信用承诺书”代替投标保证金;(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真实性负责。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3月08日 至 2024年03月14日 ,每天
08:30:00 至 11:3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03月18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03月18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项目名称:贺家川镇红色革命遗址保护项目文物保护修缮方案设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8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贺家川镇红色革命遗址保护项目文物保护修缮方案设计):
合同包预算金额:38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8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其他工程管理服务 |
1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380,000.00 |
380,000.00 |
合同履行期限:2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贺家川镇红色革命遗址保护项目文物保护修缮方案设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4)《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号);(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8)《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9)《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10)《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11)《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2)《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库〔2021〕35号);(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19号);(14)《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5)《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16)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贺家川镇红色革命遗址保护项目文物保护修缮方案设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2)投标供应商必须具有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乙级及以上(含乙级)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未担任其他项目负责人。(3)财务状况报告:具备2023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至今已缴纳的至少1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成立时间不足的提供相关证明资料;(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至今已缴存的至少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本项目拒绝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供应商参与。(7)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8)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只须提交其加盖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9)本项目采用“投标信用承诺书”代替投标保证金;(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真实性负责。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3月08日 至 2024年03月14日 ,每天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03月18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03月18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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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恒
手机:1326023042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heng@dlzb.com
电话:010-53658972
QQ:3131005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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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536589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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