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材参考品牌响应表和其它材料、设备品牌明确表,招标文件中相应要求对应删除,投标时可以不用提供材料、设备的技术证明资料。事项2: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的********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中“********本项目部分材料、产品(设备)发包人参考以下品牌,承包人可选用参考品牌,也可选用经投标时通过品牌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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