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项目名称: 宁夏公路管理中心银川分中心日常养护服务项目第1标段
预算金额(元): 2560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 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养护服务期限:24个月(2024年4月1日-2026年3月31日);缺陷责任期:自实际验收日期起计算6个月:“维修项目”养护的缺陷责任期为6个月,“保养项目”养护无缺陷责任期。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规发 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扣除,并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2按照《自治区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 发 (2020) 545 号文,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3财库 (2019)1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鼓励节能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 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 (2019) 9 号)和《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扩大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范围的通知》(市监认证函 (2019) 513 号) 文件要求,国家市场监督总局以2019年第16号令公布了《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和《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供应商选投经名录内认证机构认证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须自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负责人或自然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负责人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开标现场查询)。 (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4)本项目为适宜中小企业采购预算预留项目,如大型企业投标应采用合同分包的方式履行(中型企业可自行决定是否分包),分包比例不少于合同总金额的40%,投标供应商应在资格证明文件分包资格审查情况表中进行相关内容的填写。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03-07 18:54:21 至 2024-03-14 23:59:59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
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4-03-29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预算金额(元): 2560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 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品目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
第1标段 | 公路管理和养护服务 | 公路管理和养护服务 | 1 | 本项目为多年期错茬性项目,服务时间为两年,合同一年一签,第一合同年预算:12800000.00元,第二合同年预算:12800000.00元,两年概算:25600000.00 元,以本年度预算金额为准(其中2024年4月1日-2024年12月31日预算961万元,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预算1280万元,2026年1月1日-2026年3月31日预算319万元)。本次招标标段内容为宁夏公路管理中心银川分中心2024年4月至2026年3月公路日常养护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公路养护技术标准》(JTG 5110-2023)及采购人提供的相关标准(如颁布新标准按照新标准)中所要求的全部日常养护工作,涉及银川分中心管养的G211线、G244线、G307线、S307线部分路段共计251.201km普通国省干线的公路日常巡查、日常维修、日常保养、应急抢修及G244头道墩停车区、月牙湖停车区、水洞沟停车区、G307东湾停车区4个停车区的日常运行和维护;其他具体内容详见养护项目设计文件及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 25600000 | |
数量合计: | 1 | 预算合计: | 25600000 |
合同履行期限:养护服务期限:24个月(2024年4月1日-2026年3月31日);缺陷责任期:自实际验收日期起计算6个月:“维修项目”养护的缺陷责任期为6个月,“保养项目”养护无缺陷责任期。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规发 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扣除,并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2按照《自治区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 发 (2020) 545 号文,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3财库 (2019)1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鼓励节能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 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 (2019) 9 号)和《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扩大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范围的通知》(市监认证函 (2019) 513 号) 文件要求,国家市场监督总局以2019年第16号令公布了《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和《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供应商选投经名录内认证机构认证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须自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负责人或自然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负责人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开标现场查询)。 (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4)本项目为适宜中小企业采购预算预留项目,如大型企业投标应采用合同分包的方式履行(中型企业可自行决定是否分包),分包比例不少于合同总金额的40%,投标供应商应在资格证明文件分包资格审查情况表中进行相关内容的填写。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03-07 18:54:21 至 2024-03-14 23:59:59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4-03-29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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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凯
手机:1366110461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kai@dl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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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1634601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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