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泗县石龙湖生态缓冲带构建与生态修复工程(EPCO)(项目名称)已由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泗发改审批〔2023〕4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泗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泗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专项资金+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EPCO)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安徽省宿州市泗县大路口镇。
2.2建设规模:(1) 生态河道修复工程,修复岸坡4km,种植挺水植物6972m2,沉水植物29714m2;(2) 入河前置湿地工程,处理规模15000m3/d,占地约50000m2;(3) 湖滨生态缓冲带构建工程,修复长度2.17km,面积0.22km2;(4)浅水区生态修复工程,基底改良9.6万m3,微地形改造206011m2,种植沉水植物206011m2,浮叶植物5285m2,根据修复面积投放底栖动物。工程费用约6500万元(最终以审计为准),运维服务费用约450万元。
2.3计划工期:360日历天(包含勘察设计周期45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泗县石龙湖生态缓冲带构建与生态修复工程(EPCO),包括本工程设计方案优化(含相关配套咨询工作)、施工图设计、设备材料采购、施工、竣工验收等及运行维护工作(3年),具体招标范围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5标段划分:不分标段。
2.6质量标准: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政府主管部门审查,满足施工要求;施工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等级合格。
2.7招标控制价:项目投标费率最高限价为90%。
2.8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须具备以下任意一项资质要求: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环境工程(污染修复工程或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甲级设计资质或水利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须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施工企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相关负责人资质要求:
①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需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 B 证,无在建工程,必须是本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供开标日期之前社保主管部门出具的投标企业为其连续缴纳满6个月(以投标截止时间往前追溯)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②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需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或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资格或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必须是本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供开标日期之前社保主管部门出具的投标企业为其连续缴纳满6个月(以投标截止时间往前追溯)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全体成员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单位须是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各方权利及义务,联合体各方独立承担各自在协议书内约定的责任,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
(2)登陆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时,以联合体牵头人完成为准。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投标时除招标文件中明确约定由联合体各方签字或盖章外,其他均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投标文件中的签字或盖章。
3.4其他: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布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 2024年3月28日 09 时 00 分。
4.2招标文件下载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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