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建设资金已到位,建设规模:新建高标准农田面积9.6万亩(其中水田面积0.1万亩,早田面积9.5万亩),其中节水灌溉3.6万亩;提升改造高标准农田面积20万亩(其中旱田面积15.5万亩,水田面积4.5万亩),其中节水灌溉7.54万亩。
2.2计划工期:2024年4月5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共计271日历天;(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竣工验收结束
2.4建设地点:双城区
2.5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双城区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改造提升)和(新建)竣工验收及财务决算审计,并提供报告等(具体以项目签订的服务合同为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招标控制价183.53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工程咨询单位名录中备案。
3.2拟派本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要求:
3.2.1 项目总负责人1人:应当具备农业或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2.2 项目验收负责人1人:应当取得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2.3 财务决算审计负责人1人:须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证书;
3.2.4 工程造价负责人1人:具备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注:以上四人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连续3个月(2023年12月-2024年2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并附双方签订劳动合同,执行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规定】。在项目进行过程中,根据工程情况招标人有权利要求中标单位增加相关专业人员,中标单位必须按照招标人要求增加相关专业本企业在职相关专业人员,酬金不予追加。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各负责人均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4在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开标当天)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各负责人均无行贿犯罪行为(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依据“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符合下列规定:
3.7.1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是会计师事务单位;
3.7.2项目联合体投标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
3.7.3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7.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7.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3.7.6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下载时间为2024年3月8日9时至2024年3月15日9时(北京时间,下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30日9时00分,开标时间为2024年3月30日9时00分。
2.1本招标项目建设资金已到位,建设规模:新建高标准农田面积9.6万亩(其中水田面积0.1万亩,早田面积9.5万亩),其中节水灌溉3.6万亩;提升改造高标准农田面积20万亩(其中旱田面积15.5万亩,水田面积4.5万亩),其中节水灌溉7.54万亩。
2.2计划工期:2024年4月5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共计271日历天;(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竣工验收结束
2.4建设地点:双城区
2.5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双城区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改造提升)和(新建)竣工验收及财务决算审计,并提供报告等(具体以项目签订的服务合同为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招标控制价183.53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工程咨询单位名录中备案。
3.2拟派本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要求:
3.2.1 项目总负责人1人:应当具备农业或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2.2 项目验收负责人1人:应当取得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2.3 财务决算审计负责人1人:须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证书;
3.2.4 工程造价负责人1人:具备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注:以上四人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连续3个月(2023年12月-2024年2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并附双方签订劳动合同,执行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规定】。在项目进行过程中,根据工程情况招标人有权利要求中标单位增加相关专业人员,中标单位必须按照招标人要求增加相关专业本企业在职相关专业人员,酬金不予追加。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各负责人均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4在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开标当天)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各负责人均无行贿犯罪行为(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依据“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符合下列规定:
3.7.1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是会计师事务单位;
3.7.2项目联合体投标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
3.7.3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7.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7.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3.7.6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下载时间为2024年3月8日9时至2024年3月15日9时(北京时间,下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30日9时00分,开标时间为2024年3月30日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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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萧 敏
手机:138105199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xiaomin@dlzb.com
电话:010-88716602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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