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科尔沁左翼后旗2021年度造林补贴项目低效林改造第二批(努古斯台镇)已经由通辽市林业和草原局以通林草造函【2024】2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科尔沁左翼后旗努古斯台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0.00元,政府投资4702331.00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一)项目名称:科尔沁左翼后旗2021年度造林补贴项目低效林改造第二批(努古斯台镇)
(二)建设地点:科尔沁左翼后旗努古斯台镇
(三)招标内容: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企业资质要求 |
人员资质要求 |
工期(天) |
合同估算价 |
是否允许联合体 |
投标人资格其它要求 |
H4200004366003111001001 |
科尔沁左翼后旗2021年度造林补贴项目低效林改造第二批(努古斯台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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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4 |
4702331.00元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其他组织主要包括合伙企业、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2.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园林绿化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3.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01月-投标截止时间)承揽过与本项目类似的工程(类似工程是指园林绿化工程或植树造林工程,属于政府财政投资项目,提供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属于非政府投资项目,提供施工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4.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2020年度-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如成立不足三年的则提供自成立之年起。5.根据《通辽市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通住建发〔2020〕165号)文件规定,对被记录不良行为并经公示的建筑市场信用主体,在公示期限内,招标人可以拒绝其参加建设工程项目投标。公示以通辽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为准(需提供通辽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查询截图及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6.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将被拒绝其投标(需提供投标人在该网站上的查询记录)。7.近三年内(2021年0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对于有行贿犯罪行为的,将被拒绝其投标(需提供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截图)。8.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将被拒绝其投标(需提供投标人在该网站上的查询记录)。9.投标人不得采用挂靠、转包、分包、虚报业绩和代为投标等形式,一经发现,其中标无效,并列入诚信黑名单同时负责赔偿招标人全部损失。10.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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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告发布媒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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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资格审查 |
(一)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二)审查时间:2024年0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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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
(一)领取时间:2024年03月07日 至 2024年03月12日(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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