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藤县沛和物流有限责任公司藤县村级集体经济农产品加工仓储物流项目10kV配电工程 已由藤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藤发改投资【2022】11号、藤发改投资【2022】31号、藤发改投资【2022】212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藤县沛和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项目招标编号:E4504002831002645001001 报建号(如有):无 建设地点:藤县中和陶瓷产业园B04-02-02地块(110kV禤洲变电站西北面)。
建设规模:本工程新建专变1台(1×630kVA=630kVA) ,总容量630kVA。
合同估算价:786299.88元 要求工期:90日历天,定额工期90日历天 【备注:建筑安装工程定额工期应按《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TY01-89-2016)》确定,工期压缩时,宜组织专家论证,且在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增设提前竣工(赶工补偿)费项目清单】。 招标范围:藤县沛和物流有限责任公司藤县村级集体经济农产品加工仓储物流项目10kV配电工程,本项目发包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中所有工程内容。 标段划分:标段(包)编号:E4504002831002645001001,标段(包)名称:藤县沛和物流有限责任公司藤县村级集体经济农产品加工仓储物流项目10kV配电工程
设计单位:广西弘樂电力设计有限公司
勘察单位:/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含)以上或者[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且具有五级(及以上级)承装(修、试)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本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2业绩要求:无要求。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其中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所投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 |
3.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 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结果为准)。 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以评标阶段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站(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
3.6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项目。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提交及不见面开标说明
5.1 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