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盘锦市分公司邮件处理中心消防水箱改造设计项目
2、项目编号:LNWC2
3、项目概述:
3.1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盘锦市分公司邮件处理中心消防水箱改造设计项目,预估金额:6万元(含税);
3.2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完成本项目。
4、招标内容: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注:(1)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
(2)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6万元(含税),投标人报价如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5、投标人资格条件:
5.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
5.2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5.3投标人须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5.4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5.5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5.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5.7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包次投标。
6、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3月07日至2024年03月12日,每日
0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获取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价格:每包人民币75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2、项目编号:LNWC2
3、项目概述:
3.1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盘锦市分公司邮件处理中心消防水箱改造设计项目,预估金额:6万元(含税);
3.2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完成本项目。
4、招标内容:
包号 | 包组内容 | 包预算 | 服务期 |
01 |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盘锦市分公司邮件处理中心消防水箱改造设计项目 | 6万元(含税)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完成本项目 |
其他具体要求见第五章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注:(1)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
(2)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6万元(含税),投标人报价如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5、投标人资格条件:
5.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
5.2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5.3投标人须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5.4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5.5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5.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5.7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包次投标。
6、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3月07日至2024年03月12日,每日
6.2招标文件价格:每包人民币75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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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煜
手机:13520858862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xuyu@dlzb.com
电话:400-111-8900
QQ:17847036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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