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沙区坦尾村旧村改造项目项目】已由【政府单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南沙中铁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城建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坦尾村旧村改造项目项目经理部】,使用单位为【中铁城建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坦尾村旧村改造项目经理部】。本项目所需的【蒸压加气块】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依据
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2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2.3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27号令)
2.4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第12号令)
2.5 《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试行)》
2.6 《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物资管理办法》
3.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3.1 项目概况:项目概况:【南沙区坦尾村旧村改造项目项目工程,本项目位于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黄阁南路南侧与凤凰大道交汇处,复建二地块西侧为坦尾涌、规划路,地块南侧为建设一路,地块东侧为凤凰大道,地块北侧为黄阁南路。1#到5#,9#到12#楼塔楼、商业裙房、幼儿园、垃圾房、公变电房及公配用房。其中1#至5#楼、9#至12#楼共9栋为高层住宅,1#、2#、3#、4#、5#、9#、10#、11#、12#楼设计高度为99.70m;幼儿园为地上三层,设计高度为13.30m;商业裙房为地上二层,设计高度为9.75m;垃圾房为地上二层,设计高度为9.7m。】。
3.2 招标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
3.3 招标方式: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具体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
4.2 本次招标一包一投,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
4.4 投标人不得是相应工程标段承包人或者承担本项目的设计、监理单位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或其它利益相关人。
4.5 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
5.资格审查方法及评标方法
5.1 本次投标人的资质审查采用资质后审的方式。
5.2 评标方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6.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为:2024年03月14日10时 。
本招标项目【南沙区坦尾村旧村改造项目项目】已由【政府单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南沙中铁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城建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坦尾村旧村改造项目项目经理部】,使用单位为【中铁城建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坦尾村旧村改造项目经理部】。本项目所需的【蒸压加气块】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依据
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2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2.3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27号令)
2.4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第12号令)
2.5 《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试行)》
2.6 《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物资管理办法》
3.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3.1 项目概况:项目概况:【南沙区坦尾村旧村改造项目项目工程,本项目位于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黄阁南路南侧与凤凰大道交汇处,复建二地块西侧为坦尾涌、规划路,地块南侧为建设一路,地块东侧为凤凰大道,地块北侧为黄阁南路。1#到5#,9#到12#楼塔楼、商业裙房、幼儿园、垃圾房、公变电房及公配用房。其中1#至5#楼、9#至12#楼共9栋为高层住宅,1#、2#、3#、4#、5#、9#、10#、11#、12#楼设计高度为99.70m;幼儿园为地上三层,设计高度为13.30m;商业裙房为地上二层,设计高度为9.75m;垃圾房为地上二层,设计高度为9.7m。】。
3.2 招标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
3.3 招标方式: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具体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
4.2 本次招标一包一投,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
4.4 投标人不得是相应工程标段承包人或者承担本项目的设计、监理单位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或其它利益相关人。
4.5 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
5.资格审查方法及评标方法
5.1 本次投标人的资质审查采用资质后审的方式。
5.2 评标方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6.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为:2024年03月14日10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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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杨微
手机:13661206674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yangwei@dlzb.com
电话:010-53341358
QQ:2010523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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