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潼南区2023年度增发国债小型水库安全监测设施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重庆市潼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潼发改审〔2024〕1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增发国债补助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重庆市潼南区水利工程管理站,招标人为重庆市潼南区水利工程管理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潼南区塘坝镇等10个镇街。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31座水库雨水情测报及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安装,具体内容包括31座雨水情监测站、31套预警广播及现地显示终端、31座水库大坝变形人工观测墩及GNSS表面变形自动观测站、30座水库渗压自动监测站、62套视频监控、31套市电接入、31座水库公示牌、1套安全监测移动设备(无人机、无人船、水准仪、全站仪)、31座水库基础数据采集以及相关设备配套附属实施安装。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927.55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739.40万元
2.4 招标范围:包括所提供的施工设计图所示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为准。
2.5 工期要求:工期为9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节点工期要求: /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电子与智
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1条内容;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4-03-11 17:00:00(北京时间)前。
本招标项目潼南区2023年度增发国债小型水库安全监测设施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重庆市潼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潼发改审〔2024〕1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增发国债补助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重庆市潼南区水利工程管理站,招标人为重庆市潼南区水利工程管理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潼南区塘坝镇等10个镇街。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31座水库雨水情测报及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安装,具体内容包括31座雨水情监测站、31套预警广播及现地显示终端、31座水库大坝变形人工观测墩及GNSS表面变形自动观测站、30座水库渗压自动监测站、62套视频监控、31套市电接入、31座水库公示牌、1套安全监测移动设备(无人机、无人船、水准仪、全站仪)、31座水库基础数据采集以及相关设备配套附属实施安装。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927.55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739.40万元
2.4 招标范围:包括所提供的施工设计图所示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为准。
2.5 工期要求:工期为9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节点工期要求: /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电子与智
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1条内容;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4-03-11 17:00:00(北京时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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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静
手机:13683174576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lijing@dlzb.com
电话:010-53605601
QQ:484924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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