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原州区张易镇贺套生态清洁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已由固原市原州区审批服务管理局以《关于原州区张易镇贺套生态清洁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初步设计的预批复》原审批发227号、《关于变更原州区张易镇贺套生态清洁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原审批发4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固原市原州区水务局,建设资金通过申请2024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及整合资金方式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固原市原州区水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固原市原州区。
2.2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1.17平方公里。其中:改造低标准梯田196.35公顷,土壤改良171.29公顷;新建生产道路8.34公里,漫水桥3座,过路涵管8座,排水沟7处总长1018.70米,入户桥8座;修复岸坡2处,布设柳谷坊3座,配套垃圾箱20个。坡面造林59.02公顷,阳向陡坡水土保持林22.82公顷,荒沟造林面积14.09公顷,种植行道树2780株(折合面积2.5公顷)。封禁治理393.03公顷,布设公示牌1块,封禁标识牌2块,保土耕作399.50公顷。
2.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施工共划分为1个标段,详见工程量清单。
2.4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内规定的全部内容。
2.5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含三级),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外地企业须提供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考核B类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负责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2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行政处罚限制工程招投标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3.4因违规,被行政主管部门清出宁夏建筑市场以及限制在宁夏从事建筑工程活动的企业及建造师,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取消投标资格。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6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3月6日至2024年3月13日(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原州区张易镇贺套生态清洁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已由固原市原州区审批服务管理局以《关于原州区张易镇贺套生态清洁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初步设计的预批复》原审批发227号、《关于变更原州区张易镇贺套生态清洁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原审批发4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固原市原州区水务局,建设资金通过申请2024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及整合资金方式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固原市原州区水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固原市原州区。
2.2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1.17平方公里。其中:改造低标准梯田196.35公顷,土壤改良171.29公顷;新建生产道路8.34公里,漫水桥3座,过路涵管8座,排水沟7处总长1018.70米,入户桥8座;修复岸坡2处,布设柳谷坊3座,配套垃圾箱20个。坡面造林59.02公顷,阳向陡坡水土保持林22.82公顷,荒沟造林面积14.09公顷,种植行道树2780株(折合面积2.5公顷)。封禁治理393.03公顷,布设公示牌1块,封禁标识牌2块,保土耕作399.50公顷。
2.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施工共划分为1个标段,详见工程量清单。
2.4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内规定的全部内容。
2.5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含三级),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外地企业须提供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考核B类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负责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2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行政处罚限制工程招投标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3.4因违规,被行政主管部门清出宁夏建筑市场以及限制在宁夏从事建筑工程活动的企业及建造师,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取消投标资格。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6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3月6日至2024年3月13日(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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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静
手机:13683174576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lijing@dlzb.com
电话:010-53605601
QQ:484924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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