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炼油厂前区域给水管道改造工程已由西发改备【2023】7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兰州城市供水(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兰州城市供水(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单位:兰州城市供水(集团)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炼油厂前区域给水管道改造工程施工
3、建设地点:兰州市西固区玉门街(玉门街十字—石化3#办公楼)
4、项目规模:新建DN400球墨铸铁管783米,新建DN200PE管692米;更换DN150用户支管105米,更换DN100用户支管316米,更换DN50用户支管260米。新建闸阀井室35座,水表井室30座,消火栓井室7座,标志井4座。
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6、项目估算总投资:1361.73万元
7、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范围内所有的全部内容(具体以审查合格后的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8、计划工期:15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4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9月27日
9、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10、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和地方颁布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等符合现行标准和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1、申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申请人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20-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良好的社会信誉;
3、拟派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必须为注册在本企业的在职人员;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安全生产负责人与专职安全员不得为同一人);
4、申请人近三年(指2021年03月至今)承担过同类工程(市政工程)业绩(以施工合同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为准);
5、申请人拟派本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质量负责人1人、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专职安全员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以上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持有效岗位证书,并提供(2023年03月至今)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资格审查合格后不允许更换;
6、申请人须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书(承诺书及说明须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
7、根据兰州市政府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取消企业参与招投标前出具“工资无拖欠证明”的通知》文件的有关规定,申请人应按“通知”明确的格式(见附件),提供“工资无拖欠承诺书”;
8、省外企业需办理进甘信息登记(按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认真做好省外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甘建建20号文和甘建建66号文执行)
9、申请人请依据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在建筑市场监管系统上报工程项目投标信息和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将系统生成的《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编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按资格预审文件规定格式填写的《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配备表》信息须与《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一致;
10、申请人可在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管平台的门户网站查询;
11、申请人拟派本项目的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没有被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与诚信信息系统锁定的;
1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采用《建设工程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资格审查评审系统》评审。
五、资格预审文件获取
1、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2024年3月6日至2024年3月11日(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炼油厂前区域给水管道改造工程已由西发改备【2023】7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兰州城市供水(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兰州城市供水(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单位:兰州城市供水(集团)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炼油厂前区域给水管道改造工程施工
3、建设地点:兰州市西固区玉门街(玉门街十字—石化3#办公楼)
4、项目规模:新建DN400球墨铸铁管783米,新建DN200PE管692米;更换DN150用户支管105米,更换DN100用户支管316米,更换DN50用户支管260米。新建闸阀井室35座,水表井室30座,消火栓井室7座,标志井4座。
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6、项目估算总投资:1361.73万元
7、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范围内所有的全部内容(具体以审查合格后的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8、计划工期:15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4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9月27日
9、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10、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和地方颁布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等符合现行标准和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1、申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申请人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20-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良好的社会信誉;
3、拟派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必须为注册在本企业的在职人员;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安全生产负责人与专职安全员不得为同一人);
4、申请人近三年(指2021年03月至今)承担过同类工程(市政工程)业绩(以施工合同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为准);
5、申请人拟派本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质量负责人1人、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专职安全员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以上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持有效岗位证书,并提供(2023年03月至今)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资格审查合格后不允许更换;
6、申请人须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书(承诺书及说明须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
7、根据兰州市政府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取消企业参与招投标前出具“工资无拖欠证明”的通知》文件的有关规定,申请人应按“通知”明确的格式(见附件),提供“工资无拖欠承诺书”;
8、省外企业需办理进甘信息登记(按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认真做好省外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甘建建20号文和甘建建66号文执行)
9、申请人请依据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在建筑市场监管系统上报工程项目投标信息和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将系统生成的《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编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按资格预审文件规定格式填写的《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配备表》信息须与《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一致;
10、申请人可在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管平台的门户网站查询;
11、申请人拟派本项目的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没有被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与诚信信息系统锁定的;
1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采用《建设工程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资格审查评审系统》评审。
五、资格预审文件获取
1、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2024年3月6日至2024年3月11日(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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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韩晓
手机:1369366145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hanxiao@dlzb.com
电话:400-111-8900
QQ:1761006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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