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一、项目编号:LZSFYBJYCG2024(B04)。
二、项目名称:泸州市妇幼保健院(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超市、饮品店、共享便民设施外包服务项目。
三、比选内容:
设施外包服务,一项。
四、合格比选申请人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7.1本项目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在前3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7.2比选申请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备案电子证书》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7.3本项目中拟采购的产品(共享轮椅)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产品的注册/备案证明材料【含配置清单中独立的医疗器械】;比选申请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比选申请人经营该产品的经营许可/经营备案证明材料。【提供证书复印件,如:“多证合一”查看营业执照复印件;2.对医疗器械有国家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最新分类或不纳入管理的政策依据的,按最新政策提供上述证书并提供相关说明。
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本次比选。
五、比选文件领取时间:
比选文件自2024年03月06日至2024年03月08日09: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下载。
二、项目名称:泸州市妇幼保健院(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超市、饮品店、共享便民设施外包服务项目。
三、比选内容:
设施外包服务,一项。
四、合格比选申请人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7.1本项目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在前3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7.2比选申请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备案电子证书》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7.3本项目中拟采购的产品(共享轮椅)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产品的注册/备案证明材料【含配置清单中独立的医疗器械】;比选申请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比选申请人经营该产品的经营许可/经营备案证明材料。【提供证书复印件,如:“多证合一”查看营业执照复印件;2.对医疗器械有国家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最新分类或不纳入管理的政策依据的,按最新政策提供上述证书并提供相关说明。
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本次比选。
五、比选文件领取时间:
比选文件自2024年03月06日至2024年03月08日09: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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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煜
手机:13520858862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xuyu@dlzb.com
电话:400-111-8900
QQ:17847036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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